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并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变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阅吴信根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履职等情况,我们认为吴信根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本次选举董事长的程序规范、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吴信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此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汉国、黄倬桢、彭中天、涂书田、廖县生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