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4号文核准。本次债券分期发行,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债券简称:“21宝安01”,债券代码:149600,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元。
2021年8月16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询价区间为6.30%至7.30%。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7.3%。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8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21年8月13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发行人签章页)
发行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主承销商签章页)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