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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6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伟民先生、副董事长郑海发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公司董事刘建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70,475,8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93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3,006,0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47%。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48,562,4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4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1,913,4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9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399,3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76,44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929,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4%;反对76,4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9,665,02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19%;反对10,810,8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195,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460%;反对10,810,8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5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370,397,6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76,94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927,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2%;反对76,9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幸黄华律师、董凌律师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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