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完成2次股票发行。
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22名股东共计发行1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42号)。
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月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忻宏、刘伟共计发行100万股,每股价格5.1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朗鸿科
公告编号:2021-049技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4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按照《定向发行规则》的规定,对原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主办券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
开户清单 | 资金专户 | 账号 | 2021年6月30日资金余额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 1202021429900574217 | 已注销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 1202021429900579250 | 已注销 |
项目 | 金额 |
账户:1202021429900574217 | |
一、期初募集资金金额 | - |
加:期初利息收入 | 1,261.17 |
二、本期新增募集资金金额 | - |
加:本期利息收入 | 1.12 |
三、本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减:利息转出 | 1,262.29 |
四、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账户:1202021429900579250 | |
一、期初募集资金金额 | - |
二、本期新增募集资金金额 | 5,180,000 |
加:本期利息收入 | 4,450.76 |
公告编号:2021-049
三、本期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5,180,000 |
其中: | |
1、支付材料款 | 5,180,000 |
减:利息转出 | 4,450.76 |
四、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