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54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忻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8,7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48.34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8,270,400股,占公司股本的21.38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小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861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应振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少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学胜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58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邵程泽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58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8月13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方洁媛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1年8月13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36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挂牌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挂牌公司提名、任免董事及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董事、监事人员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1-046)。
四、备查文件
1、《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