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9日上午九点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工业区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钱文龙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4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44,737,33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27%。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吴传娇律师参加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选举董事采用累计投票权。
1、选举钱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4,737,338个累计投票权。
2、选举缪进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4,737,338个累计投票权。
3、选举钱忠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4,737,338个累计投票权。
4、选举陈海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4,737,338个累计投票权。
5、选举徐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4,737,338个累计投票权。
6、选举倪明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4,737,338个累计投票权。
7、选举黄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4,737,338个累计投票权。
8、选举范雪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4,737,338个累计投票权。
9、选举于北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4,737,338个累计投票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选举监事采用累计投票权。
1、选举袁爱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44,737,338个累计投票权。
2、选举高慧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44,737,338个累计投票权。
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钱丽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4,737,338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144,737,338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吴传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
该律师见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