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公司相关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签署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最终交易价格将以标的公司经评估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就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事项。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