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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4
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雪琴女士
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实际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
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
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57,053.7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士)在发
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
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享受当年
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
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率或转增
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
金股利。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
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
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
及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
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
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
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
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
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
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余额及其所
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
的相关人士)在本次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
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
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
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
转授权的相关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
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的
相关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
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
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
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
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   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
股票;
       ③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
期可转债;
       ⑤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   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
息;
       ⑦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⑧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   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   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
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债券受托管理
人或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   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   拟修订本规则;
       ③   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④   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⑤   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
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⑥   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⑦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⑧   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
重大变化;
       ⑨   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
议召开;
       ⑩   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
       11   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2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3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   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
       ③   债券受托管理人;
       ④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偿债措施
       公司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受托
管理协议约定的后续偿债保障措施,在出现预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
未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7,053.7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
 1                                            49,233.00           41,053.70
          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65,233.00           57,053.7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
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
投入部分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
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评级事项
     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决议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程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方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
案为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的《中辰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的《中辰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的《中辰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印发的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做
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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