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33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8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协调各相关方对《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和回复。鉴于《关注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在进一步核实、补充及完善中,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将于2021年8月17日前回复《关注函》。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