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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4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179万股增加至4,239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79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239万元。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启用《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为公司正式章程,并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拟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序号原内容条款号原条款现修订为
1第三条公司于【 】经【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在【 】上市。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0万股,于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9万元。
3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无其他种类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4,23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39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4第二百一十二条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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