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3,118,333.3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会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4,670.00万元人民币收购陈励先、陈鸥翔控制下的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100%合伙财产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二)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280.00万元人民币收购郑州市思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景旭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持股的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二)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