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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4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7名董事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79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239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并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3,118,333.39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同时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一)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扩大业务服务领域,整合吸收优质资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会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4,670.00万元人民币收购陈励先、陈鸥翔控制下的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100%合伙财产份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和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本次收购事项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一)的公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二)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扩大业务服务领域,整合吸收优质资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280.00万元人民币收购郑州市思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景旭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和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本次收购事项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二)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1日下午14: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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