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鹏元公告【2021】251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法院决定启动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股票代码:300370.SZ)于2016年10月发行3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安控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于2021年6月25日对公司及“16安控债”进行定期跟踪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B,评级展望为负面,“16安控债”信用等级为AAA
。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发布的《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宾中院”)作出的(2021)川15破申19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能否成功,及法院是否能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4.1第(七)
2021年5月,公司名称由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安控债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项的规定,公司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上述事项预计将对公司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中证鹏元将继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16安控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