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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4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5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声明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锦龙股份股票代码00071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罗序浩潘威豪
办公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
电话0763-33693930763-3369393
电子信箱jlgf000712@163.comjlgf000712@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合并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689,230,470.271,175,126,652.80-4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70,377.82162,856,120.23-99.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8,979,783.16142,194,113.74-72.59%
其他综合收益(元)11,964,425.098,470,013.7941.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144,463,126.951,609,894,796.91-233.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150.18-99.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150.18-99.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4%4.76%减少4.72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资产总额(元)23,208,766,082.6423,702,118,815.95-2.08%
负债总额(元)17,821,506,347.0118,336,379,724.77-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412,837,148.543,399,089,921.890.40%

母公司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3,392,962.53-42,448,132.86131.55%
净利润(元)-13,625,572.14-67,796,347.7079.90%
其他综合收益(元)13,384,616.9915,216,183.08-12.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724,799.55-24,105,102.94-2.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8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8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2%-2.95%增加2.33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资产总额(元)6,751,084,694.666,567,016,805.692.80%
负债总额(元)4,540,804,600.204,356,495,756.084.23%
所有者权益总额(元)2,210,280,094.462,210,521,049.61-0.01%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核心净资本3,845,868,646.873,850,557,809.64-0.12%
附属净资本0.000.000
净资本3,845,868,646.873,850,557,809.64-0.12%
净资产2,210,280,094.462,210,521,049.61-0.01%
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240.12%244.67%下降4.55个百分点
表内外资产总额11,515,054,720.4210,219,329,836.5912.68%
风险覆盖率240.12%244.67%下降4.55个百分点
资本杠杆率33.40%37.75%下降4.35个百分点
流动性覆盖率271.87%337.82%下降65.95个百分点
净稳定资金率166.07%183.80%下降17.73个百分点
净资本/净资产70.72%70.86%下降0.14个百分点
净资本/负债69.73%90.49%下降20.76个百分点
净资产/负债98.60%127.69%下降29.09个百分点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19.32%13.30%增加6.02个百分点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146.65%111.26%增加35.39个百分点
注:本表所述“净资产”项目按锦龙股份母公司口径填写,其余项目按中山证券母公司口径填写。

4、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2,90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7.90%250,000,0000质押238,500,000
朱凤廉境内自然人14.74%132,110,50499,082,878质押131,500,000
杨志茂境内自然人7.40%66,300,0000质押66,300,000
黄海晓境内自然人1.26%11,329,44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4%7,483,04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73%6,555,8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5%4,940,515
黄雪林境内自然人0.51%4,545,302
戴宇波境内自然人0.29%2,600,000
徐飞虎境内自然人0.28%2,528,07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根据公司已知的资料,上述前十名股东中:新世纪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控制的公司,朱凤廉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之配偶;除此之外,未发现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黄海晓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329,440股;股东黄雪林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476,898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68,404股,实际合计持有4,545,302股;股东戴宇波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00,000股;股东徐飞虎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71,700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56,370股,实际合计持有2,528,070股。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下称“前次非公开发行”)。为使锦龙股份能顺利推进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和控股股东新世纪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分别出具了《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鉴于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且相关情况已发生变化,经征询专业机构等相关方意见,并经进一步充分论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重新筹划了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公司已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杨志茂先生及新世纪公司于2020年8月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相应终止。

6、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7、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6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2376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重新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6)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选举张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随后,公司办理了法定代表人由“朱凤廉”变更为“张丹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3)。

3.2021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告知书》(深证结案字〔2021〕1号,下称“《结案告知书》”),《结案告知书》称“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20〕141号)所载调查事项,经调查,决定依法结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收到结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3)。

4.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接到参股公司东莞证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5166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东莞证券提交的《关于恢复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恢复审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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