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弘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4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4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洪城环境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弘业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为8,000万元(捌仟万元整)人民币的项目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贷款金额按资金需求放款。近日,温州弘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LW202107011),公司就该事项为温州弘业提供担保,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2021年保字Z06231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仟零肆拾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温州弘业另一股东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2021年保字Z06232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佰陆拾万元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捌佰陆拾万元整
注册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管委会办公楼5108室法定代表人:樊勇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出资占温州弘业注册资本的90%,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温州弘业注册资本的10%,其中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为洪城环境全资子公司,温州弘业为洪城环境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1年3月31日,温州弘业总资产4,487.81万元,净资产2,522.18万元,资产负债率43.80%,净利润-33.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40万元;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起至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控股孙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万志瑾女士、余新培先生、史忠良先生和胡晓华先生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对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弘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有利于进一步确保控股孙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为该控股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4,757.33万元(含本次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2,8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1,957.33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7.9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2021年保字Z06231号、2021年保字Z06232号)。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