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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6-29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012 号)及《关于核准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13号)。现将上述文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核准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
  1、核准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及向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53,824,14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3、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5、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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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核准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1、我会对你公司公告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2、核准豁免你公司因以资产认购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该公司353,824,149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398,485,247 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8.9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3、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你公司应当会同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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