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司法划转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司法划转后郭东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1,517,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0%(该部分股份郭东泽已放弃表决权且目前均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公司股东郭东泽先生持有的公司5,180万股股票已被司法划转,现将本次司法划转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基本情况
2017年3月9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温州”)起息安通控股结构化股票质押业务。该笔业务由浦发温州理财资金出资29,200万元作为集合信托的优先级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该计划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郭东泽实施股票质押业务4,700万股,2018年5月31日除权后为6,580万股。由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券商股票质押式回购线上系统进行操作,并且成立定向资管计划用于融资人划转质押股票及接收融资资金。
该质押的6,580万股股票,其中5,180万股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首封,处置权已移交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浦发温州通过司法处置于2020年11月23日上午10:00开始拍卖,2020年11月26日上午10:00结束,二拍流拍。法院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2019)沪01执1227号以物抵债《裁定书》,将5,180万
股股票作价人民币20,420万元交付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厦门信托-汇金1713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抵偿债务。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上述股票的过户,过户至申请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厦门信托-汇金1713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开立的证券户。
二、本次司法划转后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持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司法划转情况 |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占总股本比例 |
郭东泽 | 523,317,933 | 11.99% | -51,800,000 | 471,517,933 | 10.80%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713号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0 | 0 | 51,800,000 | 51,800,000 | 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