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波重科股票代码:300517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晓明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股权变动性质:持有股份比例减少,持有股份数量减少。签署日期: 2021年8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波重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波重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除非上下文意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李晓明 |
上市公司、海波重科、公司 | 指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李晓明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401111993********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晓明先生合计持有海波重科股份9,862,913股,占海波重科总股本的5.13107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晓明先生合计持有海波重科股份9,610,913股,占海波重科总股本的4.999978%,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持股数量减少。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2,000股。
截至2021年8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192,219,104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李晓明 | 9,862,913 | 5.131078 | 9,610,913 | 4.999978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波重科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状态、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的限制。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海波重科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海波重科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
李晓明
签署日期: 2021年 8 月 1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武汉 |
股票简称 | 海波重科 | 股票代码 | 3005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李晓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安徽合肥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9,862,913 持股比例:5.13107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9,610,913 持股比例:4.999978% 变动数量: 252,000 变动比例:0.1311%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8月11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 供 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 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
李晓明签署日期: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