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59 公司简称:元琛科技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若邻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煜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元琛科技 | 指 |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徐辉和梁燕 |
控股股东 | 指 | 徐辉 |
元琛投资 | 指 | 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原名安徽元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南海基金 | 指 | 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兴皖创投 | 指 | 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诚毅创投 | 指 |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陟毅咨询 | 指 | 上海陟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青岛光控 | 指 | 青岛光控低碳新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金通安益 | 指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瑞高投资 | 指 | 上海瑞高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维纳物联 | 指 | 安徽维纳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康菲尔 | 指 | 安徽康菲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烟气净化 | 指 | 针对烟气中的粉尘颗粒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其它组分,通过物理或化学反应进行消除、洁净化的处理过程 |
滤袋 | 指 | 应用于袋式除尘器中,通过惯性碰撞、重力作用、直接拦截、筛分、静电吸附等过滤机理,用于捕集含尘气体中的固体颗粒物的袋状过滤元件 |
脱硝 | 指 | 将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脱除的过程 |
脱硝催化剂 | 指 | 应用于工业烟气脱硝,工作原理为在脱硝催化剂的作用下使还原剂氨选择性地和氮氧化物还原生成氮气和水,起到净化烟气、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的作用 |
排放浓度 | 指 | 每立方米的排放气体中含有的颗粒物质量,一般以毫克/立方米(mg/m?)衡量 |
滤料 | 指 | 利用纤维材料采用织造或非织造的处理工艺而成的,用于过滤烟气中粉尘的过滤材料 |
高温滤料 | 指 | 适用于高温烟气的滤料 |
熔喷布 | 指 | 采用高速热空气流对模头喷丝孔挤出的聚合物熔体细流进行牵伸,由此形成超细纤维并收集在凝网帘或滚筒上,同时自身粘合而成为熔喷法非织造布 |
除尘 | 指 | 去除或降低含尘气体中的粉尘颗粒物的浓度 |
电除尘、静电除尘 | 指 |
袋除尘、袋式除尘 | 指 | 含尘气体通过滤袋时,固态颗粒物被滤袋截留,从而实现烟气过滤,此技术能达到较高的排放精度且过滤性能更加稳定 |
电袋复合除尘 | 指 | 使烟气先通过前极电除尘区,烟气中的部分粉尘颗粒物通过电除尘方式被收集下来,未被捕集的已荷电粉尘再均匀进入后机袋式除尘区,被滤袋过滤 |
固体颗粒物 | 指 | 污染气体组分(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之间,或这些组分与大气中的正常组分(如氧气)之间通过光化学氧化反应、催化氧化反应或其他化学反应转化生成的颗粒物 |
PTFE | 指 | 聚四氟乙烯纤维 |
除尘效率 | 指 | 除尘器的性能指标之一,指除尘设备对总体微细颗粒物的捕集效果,不同的除尘技术具有不同的过滤效果 |
MW | 指 | 兆瓦,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单位,等于1000千瓦 |
m3/h | 指 | 立方米/小时 |
mg/m3 | 指 | 毫克/立方米,浓度单位 |
PM | 指 | ParticulateMatter(颗粒物)的缩写,用于衡量粉尘颗粒的大小 |
Pa | 指 | 帕,压力单位 |
NOx、氮氧化物 | 指 | 多种化合物的混合物,如一氧化二氮(N2O)、一氧化氮 (NO)、二氧化氮(NO2)、三氧化二氮 (N2O3)、四氧化二氮(N2O4)和五氧化二氮(N2O5)等。环境中接触的是几种气体混合物常称为硝烟(气),主要为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并以二氧化氮为主,其混合物用NOx表示。氮氧化物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 |
SCR | 指 |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electiveCatalyticReduction):指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利用还原剂(如氨水、尿素)来“有选择性”地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反应并生成无毒无污染的氮气和水。目前已成为世界上应用多、有成效的一种烟气脱硝技术 |
稀土型SCR脱硝催化剂 | 指 | 含有稀土元素的催化剂,指一种脱硝催化剂,活性物质为稀土氧化物 |
脱硝催化剂再生 | 指 | 对废弃的脱硝催化剂进行再生回收,去除催化剂上的粉尘、铁锈、杂质,并对其中所含的钒、钨等活性成分进行分析,加入适量成分提高活性成分,进行循环利用;对无法再生的脱硝催化剂,去除杂质后进行粉粹 |
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
CMA | 指 | 中国计量认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 |
火电 | 指 | 火力发电,主要指燃煤发电(煤电) |
非电行业 | 指 | 火电之外的燃煤行业,主要包括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 |
烟气治理 | 指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元琛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nhuiYuanchenEnvironmentalProtectionScience&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YUANCHE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徐辉 |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0012 |
公司网址 | http://www.shychb.com |
电子信箱 | yuanchenzqb@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若邻 | 蒯贇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 |
电话 | 0551-66339782 | 0551-66339782 |
传真 | 0551-66335251 | 0551-66335251 |
电子信箱 | yuanchenzqb@163.com | yuanchenzqb@163.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元琛科技证券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元琛科技 | 688659 | 无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27,464,014.97 | 179,237,620.91 | 26.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860,239.34 | 7,328,988.10 | 293.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065,108.73 | 4,837,996.36 | 418.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896,726.44 | 50,534,487.04 | -11.1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14,883,867.09 | 396,056,646.62 | 55.25 |
总资产 | 919,258,810.65 | 687,848,514.57 | 33.6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06 | 2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06 | 2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04 | 3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0 | 2.17 | 增加3.4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7 | 1.43 | 增加3.4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39 | 6.08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11,602.5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80,000.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02,091.0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1,165.9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669,728.93 | |
合计 | 3,795,130.61 |
求进行提货。公司通过批量采购的方式保持适当的库存量。采购的原材料到货后,由质量检验部门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检验。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在物资采购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与多家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渠道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保证了供应来源及质量。
②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基本为定制化产品,根据不同客户对产品的具体性能、参数等不同要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工艺部门根据客户订单的要求对产品进行选型、审核,制定工艺实施标准,并结合生产能力,运用PMC做生产作业计划并做物料控制。各生产车间根据订单发货需求制定TPM作业计划,并及时组织生产。公司的生产按照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实行,同时严格按照客户的需求执行,每个工序都按照TQM的要求严格把关,保证产品质量。
③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精益管理模式,向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通过测算定制化产品的生产成本,结合订单的技术要求、交货期、付款方式、竞争情况及客户的信用状况等因素,通过投标、议标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
公司根据市场的地域分布,将国内市场按地域划分为五个销售区域,销售团队在各区域从事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开拓、客户服务等多项工作,销售客户遍布全国各地30个省(市)和自治区。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国内或国际展会、实地拜访等方式直接获取客户,向国内外客户提供产品销售和服务。公司产品销售为直销方式,主要产品应用于电力、钢铁及焦化、垃圾焚烧、水泥和玻璃等行业和领域的工业烟气净化。销售合同主要通过招、议标方式取得,因此公司的销售主要通过“前期服务+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司以营销中心为主,相关部门配合,为客户提供周到、细致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④研发模式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公司成立科创研究院且形成了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规范化的项目制研发体系。经过科创研究院严格的可行性研究,保证研发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研发部门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定期对研发项目进度和外部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制定与公司战略发展相适应的研发计划。公司的研发体系包括密切相关的三个子系统:
(a)产品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系统:负责制定公司技术及产品研发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作为公司研发的指南。
(b)技术研发和产品研发系统:负责技术研发和产品研发的实施。
(c)产品中试系统:负责产品样品的中间试验、安全测试等工作。
(2)第三方检测
公司拥有全面的检测资质和技术储备,构建了移动互联网和线下相结合的销售网络,通过为客户提供标准、高效、专业的检测服务获取收入和利润。
公司持续优化服务和运营流程,积极开发多项信息化技术,已搭建采购、销售、客户管理技术平台,目前正在构建采样、检测、数据分析、报告发布全流程信息传输技术平台,不断提高实
验室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了采样、样品前处理、数据分析和信息传输能力,从而使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3.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
环保行业按照服务对象划分,主要分为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和噪声污染治理等领域。其中,大气污染治理是环保行业中的支柱产业之一。大气污染是指大气中污染物质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和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大气污染物质包括悬浮物和污染气体,悬浮物主要包括TSP(总悬浮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可入肺颗粒物),污染气体主要包括酸性气体(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氟氯碳化物)和对流层臭氧。发行人所生产的主要产品为各类耐高温耐腐蚀滤袋和SCR脱硝催化剂,专门用于治理工业烟气中的烟尘和氮氧化物,属于大气污染治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其市场需求、技术水平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壮大与环保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大气中烟尘和NOx排放的主要来源为电力行业和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而我国电力行业以火力发电企业为主,火力发电的燃料煤炭在燃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的烟尘和NOx。因此,电力行业一直是国家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国家针对火电行业出台了一系列烟气排放的治理政策,通过污染物排放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应用以及超低排放的全面实施,火电行业已由大气污染控制的重点行业,转变为大气污染防治的典范行业。与火电行业污染物减排相比,非电行业对我国污染排放影响越来越大,且我国分布了40多万台量大面广的燃煤锅炉,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农村的采暖用煤数量更是惊人。其中,烟气粉尘和NOx的排放量占全国3/4以上。未来十四五期间,环保政策势必会促进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大气治理市场从电力行业的逐渐成熟转向非电行业的深度治理,非电行业将成为下一阶段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所在。超低排放成为行业发展趋势随着国家持续出台排放标准限值及治理政策,大气排放标准逐步提高,排放要求越来越严格。2015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要求新建(含搬迁)项目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现有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从首先实现超低排放的火电行业到钢铁行业,国家逐步推进各个行业的超低排放。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虽然煤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将接近尾声,但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进程仍不会松懈。随着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全面实行、部分省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意见的相继出台,以及将来有色、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意见的出台,对烟气净化产品也提出更高的要求,非电行业将成为超低排放改造的主战场,市场前景广阔。
(2)第三方检测行业
我国检验检测行业起步较晚,2003年开始检验检测行业才逐步推进市场化,向民营检测机构开放。2010年后,食品、环保、贸易、医疗行业均发布相关政策推进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将政府强制性检测市场逐渐向第三方检测机构开放,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开始实现快速发展。2019年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市场规模达3225.09亿元,自2013年以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4.94%,2021年市场规模可达到3893.87亿元,其中社会委托检测占比90.17%,行政执法类检测5.49%,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可达到5400亿元。从检验检测市场细分领域来看,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前十名的领域分别为:建筑工程、环境监测、建筑材料、机动车检验、电子电器、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特种设备、机械(含汽车)、计量校准及卫生疾控,其中前八大领域均实现营收规模突破百亿元。康菲尔目前主要从事环境检测监测类业务,其正在逐步向其他检测领域推进。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权属清晰,均为自主研发,基本成熟运用于公司产品的批量生产中。
序号 | 应用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简介 | 报告期内变化 |
1 | 超净电袋非对称梯度技术 | 公司自主研发的“超净电袋非对称梯度”技术,该技术梯度层状结构的设计有利于滤饼形成,粉尘的捕集效率高且设备运行阻力低。承担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并获得了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公司利用该技术研发出燃煤电厂新型高效超低排放过滤材料产品,获得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通过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产品已在国内燃煤电力1000MW、600MW等以上机组成功应用,达到超净排放(除尘器出口<10mg/Nm3) | 实现量产 |
2 | 驻极处理技术 | 公司自主研发的“驻极处理”技术,通过新型驻极体材料附载滤料,有效的保证滤料表面荷电效应,增强了对细微颗粒物的静电吸附效果,从而达到较高的过滤精度,稳定的运行阻力,提高对PM2.5以下颗粒物的捕集效果。该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司各种滤料产品的后处理工序,开发的驻极处理超净复合滤料产品获得安徽省新产品称号 | 实现量产 |
3 | PTFE复合乳液渗膜技术 | 公司自主研发的“PTFE复合乳液渗膜”技术,通过PTFE渗膜溶胶体系有效地提高了产品的耐温、耐酸碱腐蚀以及易清灰性能,降低运行阻力。公司 | 实现量产 |
利用该技术研发的氧化铝烧结烟气粉尘高效滤材产品,为安徽省新产品;该技术研发的高效低阻覆膜滤料产品实现了燃煤电厂百万机组除尘器出口小于5mg/Nm3的超净排放,解决了特大型燃煤电站的高效除尘的难题 | |||
4 | 针眼热熔覆膜密封技术 | 公司自主研发的“针眼热熔覆膜密封”技术,通过PTFE改性膜材料在高温下对滤袋的缝线针眼进行密封处理,有效的阻隔细颗粒物粉尘通过针孔、侧缝等逃逸,降低粉尘排放浓度。该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司各种滤袋产品的缝制工序,研发的针眼覆膜滤袋产品获得安徽省新产品称号 | 实现量产 |
5 | 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 | 公司自主开发的“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通过多种催化负载方式,将高效除尘滤料负载中低温催化剂,实现了除尘脱硝一体化的功能。该技术突破了原有滤料除尘和催化剂脱硝的单一手段,有效的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利用该技术研发的除尘脱硝功能一体化滤料产品,为安徽省新产品 | 中试阶段,工程试验评估阶段 |
6 | PTFE纳米膜复合技术 | 公司自主研发的“PTFE纳米膜复合”技术,利用一种纳米纤维微孔薄膜,替代熔喷布作为口罩核心过滤层。利用纳米PTFE薄膜材料为新型过滤材料生产的口罩,对颗粒物初始过滤效率达到99%,具备阻隔效率高,使用寿命长、轻薄透气的特点,兼具优良的透气性能和防护性能 | 实现量产 |
7 | 电厂高效SCR脱硝技术 | 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厂高效SCR脱硝”技术,是国家发改委大型脱硝技改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核心技术,该技术可实现95%以上的NOx脱除效率,满足电厂在无需投用SNCR情况下实现NOx小于30mg/Nm3的超低排放。已在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郴州电厂2*630MW机组成功应用;此外,部分电厂的负荷变动导致烟气温度波动较大,该技术通过结构与缺陷调控、化学修饰、纳米改性等方法,使得催化剂在烟气温差波动较大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 实现量产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新增授权发明专利3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8项、授权外观设计专利1项;新增认定安徽省新产品2项;新增科学技术成果鉴定1项;参与团体技术标准1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1 | 3 | 103 | 27 |
实用新型专利 | 8 | 8 | 62 | 60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1 | 1 | 1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2 | 12 |
已在国家电投集团平圩电厂2*630MW、山西神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00MW烟气温度波动大机组成功应用 | |||
8 | 稀土修饰耐碱SCR脱硝技术 | 公司自主研发的“稀土修饰耐碱SCR脱硝”技术,是国家工信部产业振兴技术SCR脱硝催化剂生产项目的核心技术,稀土型SCR脱硝催化剂为安徽省新产品。根据石灰窑等行业因烟尘碱土金属含量高、脱硝区段温度低等特点,公司应用该项技术研制出了稀土型SCR脱硝催化剂,并在国内石灰窑炉率先成功应用,达到超净排放(出口<30mg/m3),并保证了催化剂在高碱工况下的长期使用寿命。填补了国内石灰窑耐碱低温净化产品空白 | 实现量产 |
9 | 氮氧化物-二噁英协同脱除技术 | 公司自主研发的“氮氧化物-二噁英协同脱除”技术,承担了安徽省科技厅NOx-二噁英高效协同超净排放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实现了氮氧化物和二噁英在160-300℃温度区间内的高效催化脱除,达成了氮氧化物和二噁英的协同治理。使用该技术开发的40孔蜂窝式烟气脱硝催化剂产品、垃圾焚烧专用烟气脱硝催化剂产品为安徽省新产品 | 中试阶段 |
10 | 中低温SCR脱硝技术 | 公司自主开发的“中低温SCR脱硝”技术,实现了催化剂在160-280℃之间都具有高效NOx脱除性能,同时具备优异的抗硫中毒及抗水性能,实现了中低温工业烟气NOx的高效稳定脱除,被广泛应用于钢铁烧结、焦化等行业 | 实现量产 |
其他 | 0 | 0 | 19 | 14 |
合计 | 20 | 12 | 197 | 114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4,528,259.01 | 10,899,378.34 | 33.2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4,528,259.01 | 10,899,378.34 | 33.2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39 | 6.08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脱硝脱二噁英催化剂研发 | 1,500,000.00 | 698,258.13 | 1,043,087.90 | 中试阶段 | 实现氮氧化物、二噁英协同脱除,相关催化剂工业化应用,处理后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可广泛应用于垃圾焚烧、固危废焚烧等行业NOx和二噁英去除 |
2 | 高目数催化剂载体研发 | 4,000,000.00 | 1,024,276.35 | 2,297,560.89 | 已完成中试,进入试生产阶段 | 能够达到批量生产,并能够达到车用三元催化剂载体和商用VOC载体使用标准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针对VOCs治理等行业的市场不断扩大,对于高目数催化剂载体的需求不断扩大,在企业现有的蜂窝产品的工艺基础进行改进,改变原有的钛系载体 |
3 | 钒、钨金属回收研发 | 2,000,000.00 | 1,030,617.14 | 1,301,150.25 | 完成中试,得到高纯度脱硝催化剂原 | 实现钒、钨回收率70%以上,偏钒酸铵、偏钨酸铵纯度98%以上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脱硝催化剂再生与循环利用 |
材料 | ||||||||
4 | 双抗后处理滤料研发 | 2,980,000.00 | 1,026,435.23 | 1,026,435.23 | 已经完成初步配方及工艺参数调试,产品性能满足标准要求,已完成小试,中试准备中 | ①耐酸强度保持率≥95%;②耐热强度保持率≥95%;③耐氧化强度保持率≥95%;④防水等级≥5级防油等级≥4级;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主要用于电力、玻璃窑炉等行业高温工业烟气除尘 |
5 | 非织造布静电纺丝研发 | 1,910,000.00 | 311,178.29 | 1,069,940.01 | 与高校达成初步合作进行实验室小试 | ①过滤效率≥99.99%;②孔径≤0.5μm;贴合牢度≥0.3 MPa;阻力≤100 Pa;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可应用于钢铁、水泥行业工业烟气除尘超净排放改造 |
6 | 稀贵金属绿色回收项目 | 4,070,000.00 | 0.00 | 0.00 | 确定实验室工艺路线 | 贵金属回收率98%以上,产品纯度99.9%以上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可广泛应用于含贵金属废料的贵金属提取,实现贵金属的循环利用 |
7 | 石油催化剂资源循环利用 | 1,490,000.00 | 0.00 | 0.00 | 确定实验室提取方案 | 实现回收率70%以上,纯度98%以上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催化剂回收再生与循环利用 |
8 | 滤料用生物基材料研发 | 3,130,000.00 | 103,315.87 | 103,315.87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①生物基滤料经向断裂强力≥800N,纬向断裂强力≥800N; ②生物基滤料具有生物可降解性,生物堆肥周期180天,质量损失>0%;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可应用于钢铁、水泥行业工业烟气除尘超净排放项目 |
9 | 功能性聚苯硫醚纤维滤料研发 | 2,690,000.00 | 499,095.05 | 499,095.05 | 已完成中试实验 | ①实现滤料批量生产 ②改善滤料耐温波动性,保证180℃以上长期运行;③改善滤料耐酸碱性,耐酸强度保持率≥98%,耐热强度保持率≥98%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可应用于电力、水泥、钢铁等行业工业烟气除尘超净排放改造 |
10 | 典型 | 7,600, | 58,681. | 58,681 | 已完成 | 发展快速、痕量、 | 达到 | 应用于饮用水 |
目标物高性能检测传感器研发、批量制造及应用示范 | 000.00 | 82 | .82 | 小试设备的选型及参数确定 | 可靠的检测技术,设计和构筑高敏感纳米结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纳米结构与器件基底的一体化融合制造及传感器批量化生产技术;发展传感器性能综合评估技术、方法及方案,建立较完备的目标物特征识别数据库及定量关系数据库;发展面向高端应用的传感器、算法、硬件等一体化检测平台。 | 国内先进水平 | 处理、工业用水预处理和污水处理及典型目标物高性能检测 | |
11 | 高耐受性高硫高湿工况低温脱硝催化剂项目 | 2,560,000.00 | 0.00 | 0.00 | 已完成立项及催化剂选型工作 | 低温高湿(15-40%)情况下高脱硝性能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可应用于钢铁、焦化、垃圾焚烧、白灰窑等领域 |
12 | 烧结机多污染物协同处理催化剂 | 1,670,000.00 | 0.00 | 0.00 | 已完成项目立项及催化剂配方设计 | 实现氮氧化物、VOC和CO协同处理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应用于高VOC及CO含量的脱硝工程 |
13 | 催化功能性滤料研发 | 3,820,000.00 | 362,662.55 | 362,662.55 | 完成除尘脱硝中试及试生产;除尘脱二噁英小试 | 实现烟气治理领域氮氧化物和粉尘协同治理。其中除尘效率≥99%,脱硝效率≥60%,脱二恶英效率≥40%,使用后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可广泛应用于垃圾焚烧、固危废焚烧等行业NOx和二噁英以及粉尘的去除; |
14 | 钢铁烧结高精度滤 | 2,020,000.00 | 666,927.97 | 666,927.97 | 完成项目中试,小批量生产 | 梯度预混结构设计,改善滤料梳理均匀性,降低滤料透气CV值,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可应用于钢铁、焦化行业工业烟气除尘超净排放改造 |
料研发 | 提高滤料过滤效率,实现钢铁烧结工况超低5mg排放。 | |||||||
15 | 无机纤维复合滤料研发 | 1,530,000.00 | 28,301.89 | 28,301.89 | 处于开发初期,配方试制,小批量实验阶段 | 实现新的无机纤维复合滤料开发,经向断裂强力≥1800N,纬向断裂强力≥1800N;耐温长期≥260℃;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可应用于钢铁、水泥行业工业烟气除尘超净排放改造 |
16 | 非热塑性纤维滤料研发 | 1,050,000.00 | 1,247,352.13 | 1,247,352.13 | 目前处于小试阶段 | ①非热塑性纤维滤料覆膜牢度≥0.3Mpa;②提高非热塑性纤维滤料的过滤精度;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可应用于电力、钢铁、水泥行业、垃圾焚烧等工业烟气除尘超净排放改造 |
17 | 工业废水检测方案项目 | 3,150,000.00 | 943,381.90 | 3,021,078.67 | 已完成工业废水检测方法验证,获得检测技术资质认证 | 通过现场采集的数据对企业废水含量和品种进行仿真模拟,得到废水产生的趋势,为废水的处理提供技术保障;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针对各类工业废水处理提供高效检测方案 |
18 | 环境中水、土、气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 | 1,500,000.00 | 233,852.70 | 233,852.70 | 对环境水、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准确检测 | 通过对环境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分析,优化工艺处理方案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环境中水、土、气修复的高精度检测 |
合计 | / | 48,670,000.00 | 8,234,337.02 | 12,959,442.93 | / | / | / | / |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63 | 3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58 | 7.41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363,005.00 | 2,708,841.2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69,254.05 | 75,245.59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2 | 3.17 |
硕士 | 21 | 33.33 |
硕士以下 | 40 | 63.49 |
合计 | 63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49 | 77.78 |
30-35岁 | 7 | 11.11 |
35以上 | 7 | 11.11 |
合计 | 63 | 100.00 |
的迭代、产品的更新,公司产品在应用中达到更高排放标准、更长使用寿命、更多的首台套应用,促进了相关新产品的应用推广。
4.资质优势
行业资质和认证是衡量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钢铁及焦化、垃圾焚烧、水泥和玻璃等行业和领域,相关产品在实际应用中是否合格必须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验收合格报告。公司已取得CNAS和CMA资质认定,相关第三方检测业务涵盖除尘器和脱硝反应器性能验收、除尘滤袋和脱硝催化剂性能检测。公司为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公司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类),可为客户提供基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5.人才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人才团队建设,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一支技能全面、素质过硬的核心技术团队。团队人员学历覆盖博士、硕士和本科,专业领域涵盖工业催化、环境科学与工程、纺织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等多个学科方向。多名核心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发人员参与了国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等。公司创新团队被评定为合肥市“显示之都”产业创新团队、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创新团队成员获得“合肥工匠”、“庐州英才”等荣誉称号。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服务于国家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长期深耕工业烟气治理行业,依靠核心技术取得了快速成长。在国家双碳目标导向下,各地方政府也相应推出逐渐趋严的环保政策,在电力、钢铁焦化、水泥、垃圾焚烧、玻璃等领域全面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公司主营产品除尘滤袋和脱硝催化剂作为超低排放烟气除尘和脱硝环节核心部件,在全面全流程超低排过程中带来了良好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存量和增量发展空间依旧宽广。
2021年3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人民币普通股,增强了资金实力,扩展了融资渠道,并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公司也将以上市作为新的起点,秉承不断创新的理念,持续保持研发投入,夯实主营业务,提升产品的品质与技术服务水平,根据整体市场大数据,结合公司产品在电力及非电行业的品牌影响力、业绩优势及综合服务优势,整合资源,实现了持续稳定的订单增长。
(一)财务指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46.40万元,同比上升26.9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6.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93.78%;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91,925.88万元,同比上升3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488.39万元,同比上升55.25%。
(二)报告期内重要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国家环境治理政策,顺应治理排放要求,公司在不断稳固电力市场行业地位的同时,加大了钢铁烧结、石灰窑、耐火窑、垃圾焚烧等非电行业的市场投入,分别与山东国舜集团、光大环境、上海康恒环境、华星东方、海螺水泥等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抢占高温高端滤袋市场。上述行业作为公司非电市场战略开拓的高附加值产品方向,结合公司纯PTTF生产线产能扩产,是扩大市场规模和提高市场占有率的主要方向。
同时,公司积极布局上下游产业链。从检测中心催化剂全寿命管理概念衍生至第三方检测服务,成立全资子公司康菲尔,两年内迅速拓宽检测领域,同时取得双C认证资质(CMA&CNAS)。公司作为专业从事脱硝催化剂和环保过滤材料检测及环保设备设施性能验收的机构,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技术储备,为下游客户(电力和非电领域:如水泥、垃圾焚烧、钢铁、垃圾焚烧、玻璃等)提供全寿命周期评价、评估、管理服务,以保证客户现场机组长期稳定运行,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与盈利水平,现已发展成为生态环境与环保领域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和综合型科技服务商。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研发持续投入的风险:
公司持续加大开展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研发团队和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取得了一定的研发成果并成功实现产业化。未来如果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出现偏差,或者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未能产生预期效果,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受研发投入增加影响出现下降的情况。
(二)材料、产品价格和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22,746.40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2.85%。当前,在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和环保政策大力支持的环境下,公司在产品研发、技术、产能以及市场开拓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使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率保持在相对较高水平。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未能及时应对市场需求,将可能削弱公司对客户的议价能力,毛利空间被挤压,将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和毛利率降低,给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三)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近年来,公司积极把握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大力拓展客户,盈利水平持续提升。近两年,新冠疫情先后在我国及全球范围内蔓延,对企业的经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我国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国内采购、生产和销售已较快恢复正常,公司所处环保行业需求增长的行业环境及我国对环保行业支持政策未发生改变,公司紧抓因疫情而延后的市场需求集中释放带来的市场机遇,最大限度满足原有客户需求的同时,努力开发新客户,降低疫情的不利影响。但当前我国疫情威胁没有完全消除,公司仍存在疫情反复对公司国内及海外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从而使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抑或其他类似新冠疫情的“公共事件”或灾害发生,对公司运营及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合计账面价值为18,988.73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20.66%,公司应收账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持续增加。若下游企业经营业绩持续下滑或资金状况出现恶化,且公司不能持续有效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及时收回账款,可能会出现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进一步延长应收账款收回周期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营运资金安排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为12,040.3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3.09%。公司存货账面价值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呈增加趋势。如果未来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存货周转能力将下降,存货可能发生滞销、甚至减值,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46.40万元,同比上升26.9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6.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93.78%;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91,925.88万元,同比上升3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488.39万元,同比上升55.25%。具体经营情况分析详见本节“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7,464,014.97 | 179,237,620.91 | 26.91 |
营业成本 | 152,732,853.61 | 93,632,200.67 | 63.12 |
销售费用 | 8,835,277.08 | 8,523,080.11 | 3.66 |
管理费用 | 18,562,039.99 | 13,164,687.95 | 41.00 |
财务费用 | 1,344,085.05 | 1,656,200.86 | -18.85 |
研发费用 | 14,528,259.01 | 10,899,378.34 | 3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896,726.44 | 50,534,487.04 | -11.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476,644.76 | -73,448,307.54 | 164.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828,917.58 | 18,744,592.85 | 672.6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订单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大健康业务减少,主营业务的成本无大幅波动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变动幅度较小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市相关费用增加以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偿还借款,利息费用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增加从而使得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变化幅度较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投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募集资金到账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金额为1,673,484.74元、营业外收入金额为2,281,403.48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合计占利润总额比例为12.36%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05,763,979.93 | 22.38 | 42,762,173.29 | 6.22 | 381.18 | 主要系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
应收款项 | 189,887,271.00 | 20.66 | 147,119,122.56 | 21.39 | 29.07 | 主要系订单增加导致收入增加,从而确认应收账款增加 |
存货 | 120,403,755.23 | 13.10 | 87,639,738.42 | 12.74 | 37.38 | 主要系进行了相关备料导致原材料增加以及库存商品增加 |
合同资产 | 46,083,134.11 | 5.01 | 34,886,876.59 | 5.07 | 32.09 | 主要系订单数量增加,收入增加导致合同资产增加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 | 不适用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不适用 |
固定资产 | 168,464,070.01 | 18.33 | 205,266,047.42 | 29.84 | 17.93 | 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在建工程 | 3,486,886.95 | 0.38 | 1,478,400.87 | 0.21 | 135.86 | 主要系相关在建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0,305,508.44 | 4.38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短期借款 | 5,250,000.00 | 0.57 | 45,800,000.00 | 6.66 | -88.54 | 主要系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19,402,099.29 | 2.11 | 12,801,051.94 | 1.86 | 51.57 | 主要系预收的合同款项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6,294,121.68 | 0.68 | 7,789,093.17 | 1.13 | 19.19 | 主要系偿还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8,546,650.87 | 0.93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应收票据 | 56,101,086.70 | 6.10 | 84,198,703.18 | 12.24 | -33.37 | 主要系以票据方式结算的货物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4,154,413.50 | 1.54 | 33,448,777.18 | 4.86 | -57.68 | 主要系以票据方式结算的货物减少导致信用较高的票据减少 |
预付款项 | 20,618,080.40 | 2.24 | 13,687,161.66 | 1.99 | 50.64 | 主要系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了相关备料 |
其他应收款 | 9,215,156.09 | 1.00 | 6,062,998.52 | 0.88 | 51.99 | 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增加以及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112,098.14 | 0.23 | 4,433,238.34 | 0.64 | -52.36 | 主要系今年3月底股票发行成功,发行费用转出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566,595.55 | 2.67 | 7,105,514.43 | 1.03 | 245.74 | 主要系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58,896,743.44 | 6.41 | 16,767,304.60 | 2.44 | 251.26 | 主要系票据支付的增加 |
应交税费 | 6,423,598.19 | 0.70 | 15,140,364.99 | 2.20 | -57.57 | 主要系应付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9,979,189.18 | 1.09 | 7,220,028.40 | 1.05 | 38.22 | 主要系应付的其他往来单位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495,603.56 | 0.27 | 1,662,849.01 | 0.24 | 50.08 | 主要系预收的合同款项增加,导致其中增值税增加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元琛科技新材料循环产业园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投资周期为5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计划每年平均投资2亿元人民币(30%为自有资金,70%为融资贷款)。其中厂房建设投资约4.7亿元人民币;生产设备投资约3.6亿元人民币;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投资约6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建设用地投资约3250万元人民币;铺底流动资金约8000万元人民币。项目预计5年内竣工,建设期内逐步形成产能。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第一期为2021-2023年,建设内容为:工业催化剂生产、工业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第二期为2023-2025年,建设内容为: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功能性高分子薄膜和纤维产业化项目。预计一期2022年投产,二期2024年投产,整体项目预计2026年达产。具体可查阅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投资建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截止本报告期末,此次投资尚在办理相关资质程序等审批事项,公司将持续披露相关项目进展情况。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拥有3家控股子公司,无分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重要影响的关联方,具体如下:
(一)上海元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5月28日注册资本:400万元
实收资本:400万元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富荣经济园区内富汇路20号21幢40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069353816Y法定代表人:徐辉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滤料、工业设备及配件、钢材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元琛成立时的股东、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1 | 元琛科技 | 货币 | 400.00 | 400.00 |
合计 | 400.00 | 400.00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1 | 元琛科技 | 货币 | 2,000.00 | 100.00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1 | 元琛科技 | 货币 | 1,000.00 | 500.00 |
合计 | 1,000.00 | 500.00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30日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16 | 2021年5月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9日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17 | 2021年5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11日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1 | 2021年6月12日 |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元琛科技新材料循环产业园的议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坚持追求绿色效益、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在多年的生产过程中积累了先进的环保技术,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产运行严格遵守国家《环境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确保各项污染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
1、公司滤料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及其处理情况如下:
(1)废气:滤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烧毛、高温定型等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粉尘,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PTFE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及纤维粉尘,经光催化氧化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纤维粉尘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
(2)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边角料、废线头、废包装袋及废机油,定期由物资公司或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回收;PTFE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回收的航空煤油、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妥善储存后由具备资质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
2、公司脱硝催化剂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及其处理情况如下:
(1)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氨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后高空排放;
(2)废水:喷淋后产生的废水用于本生产线混炼调节PH值;
(3)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纤维团和硬料杂质、废线头和废包装袋,由物资公司回收。
3、公司废旧脱硝催化剂再生及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及其处理情况如下:
(1)废水:主要为生产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主要为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废气经负压收集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搜集的粉煤灰、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污泥、经鉴定属于危废不可再生废旧催化剂等,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公司产生的噪声经合理布局、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公司噪声排放指标均符合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废气排放基本信息
对应排放口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设施 | 排放口分布 | 排放浓度/速率 | 执行标准 | 达标情况 |
DA001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117°18′53.93″、31°58′4.84″ | 24.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DA002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117°18′53.93″、31°58′4.84″ | 20.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DA003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117°18′54.79″、31°58′3.94″ | 21.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DA004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117°18′55.58″、31°58′4.01″ | 22.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DA005 | 非甲烷总烃 | 活性炭 | 117°18′57.53″、31°58′5.48″ | 0.8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DA006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117°18′57.06″、31°58′3.94″ | 28.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DA007 | 颗粒物 | 蜂窝式除尘器机组 | 117°18′54.90″、31°58′9.66″ | 1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DA008 | 颗粒物 | 蜂窝式除尘器机组 | 117°18′54.79″、31°58′9.34″ | 9.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DA009 | 氨 | 氨气吸收塔 | 117°18′53.96″、31°58′6.49″ | 0.030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0.79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
DA010 | 氮氧化物 | SW油烟净化装置+UV光氧+活 | 117°18′54.22″、31°58′8.22″ | <3 |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 | 达标 |
颗粒物 | 5.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 达标 |
性炭吸附 | 准》 DB31/933-2015 | |||||
非甲烷总烃 | 0.6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3 |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 | 达标 | |||
DA012 | 非甲烷总烃 | 油气回收系统+UV光氧+活性炭吸附 | 117°18′57.53″、31°58′5.66″ | 0.6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DA013 | 颗粒物 | 氨气吸收塔 | 117°18′56.41″、31°58′5.88″ | 18.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氨 | 0.0070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达标 | |||
DA014 | 颗粒物 | 氨气吸收塔 | 117°18′55.73″、31°58′5.20″ | 11.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氨 | 0.0069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达标 | |||
DA015 | 颗粒物 | 氨气吸收塔 | 117°18′56.34″、31°58′5.52″ | 21.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氨 | 0.0081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达标 | |||
DA016 | 氨 | 氨气吸收塔 | 117°18′54.76″、31°58′5.34″ | 0.0056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0.7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
DA017 | 氨 | 氨气吸收塔 | 117°18′55.76″、31°58′5.77″ | 0.0089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0.7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
DA018 | 氨 | 氨气吸收塔+活性炭吸附 | 117°18′56.27″、31°58′4.80″ | 0.02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0.79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
DA019 | 氨 | 氨气吸收塔 | 117°18′54.79″、31°58′5.92″ | 0.0099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0.7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达标 |
序号 | 无组织排放编 | 污染物种类 | 检测结果 | 执行标准 | 达标情况 |
号 | |||||
1 | 厂界 | 颗粒物 | 0.1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达标 |
2 | 厂界 | 氨 | 0.1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达标 |
3 | 厂界 | 非甲烷总烃 | 0.67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达标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地理坐标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间歇排放时段 |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 达标情况 | ||||
经度 | 纬度 | 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检测结果 | 执行标准限值 | ||||||
DW001 | 生活废水总排口 | 117°18′55.58″ | 31°58′9.88″ |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 / | 蔡田铺污水处理厂 | 化学需氧量 | 97 | 420mg/L | 达标 |
氨氮 | 23.6 | 40mg/L | 达标 | ||||||||
动植物油 | 0.414 | 100mg/L | 达标 | ||||||||
悬浮物 | 78.4 | 380mg/L | 达标 | ||||||||
BOD5 | 24.4 | 210mg/L | 达标 |
Th产时段 | 检测结果 |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 厂界噪声排放值 | 达标情况 | ||||
昼间 | 夜间 | 点位 | 昼间 | 夜间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06至22 | 22至06 | 东厂界 | 59.0 | 49.9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65 | 55 | 达标 |
南厂界 | 62.4 | 53.4 | 达标 | |||||
西厂界 | 57.3 | 4.0 | 达标 | |||||
北厂界 | 54.4 | 47.1 | 达标 |
防治设施名称 | 防治设施型号 | 运行状态 | 污染物排放情况 | 排气筒高度(m) | |
是否正常 | 烟气量(m3/h) | 污染因子 | |||
布袋除尘器 | DA001 | 是 | 3640 | 颗粒物 | 15 |
布袋除尘器 | DA002 | 是 | 5610 | 颗粒物 | 15 |
布袋除尘器 | DA003 | 是 | 7880 | 颗粒物 | 15 |
布袋除尘器 | DA004 | 是 | 3690 | 颗粒物 | 15 |
活性炭吸附 | DA005 | 是 | 9570 | 非甲烷总烃 | 15 |
布袋除尘器 | DA006 | 是 | 20000 | 颗粒物 | 15 |
蜂窝式除尘器 | DA007 | 是 | 11600 | 颗粒物 | 15 |
蜂窝式除尘器 | DA008 | 是 | 16500 | 颗粒物 | 15 |
氨气吸收塔 | DA009 | 是 | 14100 | 氨、非甲烷总烃 | 15 |
SW油烟净化装置+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 | DA010 | 是 | 15800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15 |
油气回收系统+UV光氧+活性炭吸附 | DA012 | 是 | 4780 | 非甲烷总烃 | 15 |
氨气吸收塔 | DA013 | 是 | 4860 | 颗粒物、氨 | 18 |
氨气吸收塔 | DA014 | 是 | 1930 | 颗粒物、氨 | 18 |
氨气吸收塔 | DA015 | 是 | 4870 | 颗粒物、氨 | 15 |
氨气吸收塔 | DA016 | 是 | 4220 | 氨、非甲烷总烃 | 18 |
氨气吸收塔 | DA017 | 是 | 4640 | 氨、非甲烷总烃 | 15 |
氨气吸收塔+活性炭吸附 | DA018 | 是 | 4270 | 氨、非甲烷总烃 | 18 |
氨气吸收塔 | DA019 | 是 | 4760 | 氨、非甲烷总烃 | 15 |
项目名称 | 环评手续执行情况 | 验收情况 |
大型袋式除尘器配件及SCR脱硝催化剂生产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取得环评批复(还建审(新)字)[2013]255号 | 2014年6月23日取得了环保验收意见(合环新(验)字[2014]017号) |
SCR脱硝催化剂生产项目 | 2014年8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还建审[2014]179号) | 2015年12月4日取得了环保验收意见(合环(新)验字[2015]50号) |
电厂超净排放高效滤料产业化生产项目 | 2015年6月19日取得环评批复(还建审(新)字)[2015]132号 | 2017年9月30日取得了环保验收意见(合环验[2017]61号) |
废旧催化剂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 | 2015年10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还建审[2015]355号) | 2016年8月8日取得了环保验收意见(合环验[2016]132号) |
PTFE环保过滤材料数字化车间项目 | 2018年3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还建审(新)字)[2018]26号 | 2019年12月31日取得了环保验收意见(合环(新)验[2019]87号) |
废旧催化剂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2020年2月20日取得了环评批复(还建审[2020]8号) | 2020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 |
SCR脱硝催化剂生产扩建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取得环评批复(还建审(新)字[2019]105号) | 正在组织自主验收 |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废气自行监测方案
监测点 | 监测项目 | 处理设施 | 监测频次 |
DA001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1次/半年 |
DA002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1次/半年 |
DA003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1次/半年 |
DA004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1次/半年 |
DA005 | 非甲烷总烃 | 活性炭 | 1次/半年 |
DA006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 | 1次/半年 |
DA007 | 颗粒物 | 蜂窝式除尘器机组 | 1次/半年 |
DA008 | 颗粒物 | 蜂窝式除尘器机组 | 1次/半年 |
DA009 | 氨、非甲烷总烃 | 氨气吸收塔 | 1次/半年1次/半年 |
DA010 | 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 | SW油烟净化装置+UV光氧+活性炭吸附 | 1次/半年 |
DA012 | 非甲烷总烃 | 油气回收系统+UV光氧+活性炭吸附 | 1次/半年 |
DA013 | 颗粒物、氨 | 氨气吸收塔 | 1次/半年 |
DA014 | 颗粒物、氨 | 氨气吸收塔 | 1次/半年 |
DA015 | 颗粒物、氨 | 氨气吸收塔 | 1次/半年 |
DA016 | 氨、非甲烷总烃 | 氨气吸收塔 | 1次/半年 |
DA017 | 氨、非甲烷总烃 | 氨气吸收塔 | 1次/半年 |
DA018 | 氨、非甲烷总烃 | 氨气吸收塔+活性炭吸附 | 1次/半年 |
DA019 | 氨、非甲烷总烃 | 氨气吸收塔 | 1次/半年 |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1 | 厂界 | 颗粒物、氨、非甲烷总烃 | 1次/年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生活废水总排口 | 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悬浮物、BOD5 | 1次/季度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东厂界 | 1次/季度 |
南厂界 | 1次/季度 |
西厂界 | 1次/季度 |
北厂界 | 1次/季度 |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徐辉 |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4)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7)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梁燕 |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4)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6)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
股份限售 | 股东元琛投资 |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5)如相关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企业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 |||||||
股份限售 | 董事、股东刘启斌 |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6)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若邻、郑文贤、陈志、童翠香 |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6)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 2021年3月26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监事张利利、王法庭、凌敏 |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4)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梁玲 |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4)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恒兵、刘正宇、梁成、闫海燕、汪海林、王光应、周冠辰、张敬华、邓祖磊、韩美林、卫勇、吴肖、史蓉 |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3)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核心技术人员王光应、周冠辰 |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2)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3)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首发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5)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 ||||||||
股份限售 | 股东南海基金、兴皖创投、诚毅创投、陟毅咨询、青岛光控、李哲、瑞高投资、金通安益、张萍、曾年生 | 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辉、梁燕 | 1、本人目前除持有元琛科技的股份外,未直接或间接投资其它与元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亦未直接或间接从事其它与元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2、本人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元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亦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业务与元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3、当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与元琛科技及其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至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时,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自愿放弃同元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4、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不向其他在业务上与元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管理、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5、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元琛科技的股份期间和在元琛科技任职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给元琛科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徐辉,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梁燕 |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将按照出具的各项承诺所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限售期限届满后,如需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且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本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3)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1年3月26日,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股5% |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公司/企业将按照出具的各项承诺所载明的限 | 202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以上的股东南海基金、元琛投资、兴皖创投、青岛光控 | 售期限要求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2)本公司/企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3)本公司/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若本公司/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年3月26日,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若因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做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 |||||||
其他 | 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1、发行人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下简称“虚假陈述”),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发行人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发行人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发行人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发行人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陈述,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承诺人也将购回发行人上市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将按照发行价格加股票上市日至回购股票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至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发行人承诺发行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公司控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至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
其他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发行人承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募集资金计划已经董事会详细论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趋势。由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现盈利时,如本次发行后净利润未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回报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至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3、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其他 | 发行人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发行人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其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约定,并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规划了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详见“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实施积极地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起至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 2021年3月26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国元证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发行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有权部门依法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徐辉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徐辉、梁燕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对发行人因上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4、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承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国元证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 上市之日至长期 |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做出了上述相关承诺,为确保该等承诺的履行,就未能履行前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相关主体承诺如下:1相关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相关主体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相关主体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相关主体持有(包括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将相关主体从发行人领取的现金红利(如有)交付发行人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相关主体应继续履行该承诺。4、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对未履行该预案义务的责任主体制定了约束或惩罚措施。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不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至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 | 发行人关于股东的专项承诺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所有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 2021年3月26日,上市之日至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节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报告期内,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如下: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方 | 预计金额 | 报告期内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3,990,144.70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260,0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941,047.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941,047.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 | 否 | 200,000,000.00 | 139,444,654.09 | 139,444,654.09 | 219,000.00 | 219,000.00 | -139,225,654.09 | 0.1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00.00 | 69,722,327.04 | 69,722,327.04 | 49,722,047.74 | 49,722,047.74 | -20,000,279.30 | 71.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合计 | - | 300,000,000.00 | 209,166,981.13 | 209,166,981.13 | 49,941,047.74 | 49,941,047.74 | -159,225,933.39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1年4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499.00万元;2021年1-6月,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6.75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0,000,000 | 100 | 3,322,252 | 3,322,252 | 123,322,252 | 77.0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3,409,160 | 11.17 | 13,409,160 | 8.3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6,590,840 | 88.83 | 3,318,108 | 3,318,108 | 109,908,948 | 68.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6,341,360 | 38.62 | 3,318,108 | 3,318,108 | 49,659,468 | 31.0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0,249,480 | 50.21 | 60,249,480 | 37.66 | |||||
4、外资持股 | 4,144 | 4,144 | 4,144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4,144 | 4,144 | 4,144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6,677,748 | 36,677,748 | 36,677,748 | 22.9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6,677,748 | 36,677,748 | 36,677,748 | 22.92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20,000,000 | 100 | 40,000,000 | 40,000,000 | 160,000,000 | 100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216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量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徐辉 | 0 | 59,337,960 | 37.09 | 59,337,960 | 59,337,96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522,320 | 12.20 | 19,522,320 | 19,522,32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2,695,160 | 7.93 | 12,695,160 | 12,695,160 | 无 | 0 | 其他 | |||
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7,628,880 | 4.77 | 7,628,880 | 7,628,88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青岛光控低碳新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0 | 6,422,040 | 4.01 | 6,422,040 | 6,422,04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 | 5,958,600 | 3.72 | 5,958,600 | 5,958,6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5,780,280 | 3.61 | 5,780,280 | 5,780,28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81,600 | 1,718,400 | 1.07 | 1,718,400 | 2,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瑞高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1,655,280 | 1.03 | 1,655,280 | 1,655,28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鲍劲松 | 1,102,029 | 1,102,029 | 0.69 | 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鲍劲松 | 1,102,02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2,029 | ||||||||
王光坤 | 1,09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9,800 |
代学荣 | 41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8,000 |
廖山英 | 342,339 | 人民币普通股 | 342,339 |
柳晓甦 | 33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900 |
廖建武 | 338,95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8,958 |
张高峰 | 319,421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421 |
赵景荣 | 292,335 | 人民币普通股 | 292,335 |
林春桔 | 242,754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754 |
朱绍陵 | 228,03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03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梁燕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公司控股股东徐辉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徐辉 | 59,337,960 | 2024.3.31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522,320 | 2022.3.31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3 | 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695,160 | 2024.3.31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628,880 | 2022.3.31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青岛光控低碳新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6,422,040 | 2022.3.31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5,958,600 | 2022.3.31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780,280 | 2022.3.31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3.3.31 | 0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9 | 上海瑞高煜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655,280 | 2022.3.31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张萍 | 496,530 | 2022.3.31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梁燕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公司控股股东徐辉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兴皖创投的股东,同时也为公司股东金通安益的合伙人。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021.3.31 | 2023.3.31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保荐机构安排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即200万股,跟投金额为1,300.00万元。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5,763,979.93 | 42,762,173.2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6,101,086.70 | 84,198,703.18 | |
应收账款 | 189,887,271.00 | 147,119,122.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154,413.50 | 33,448,777.18 | |
预付款项 | 20,618,080.40 | 13,687,161.6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215,156.09 | 6,062,998.52 | |
其中:应收利息 | 861,097.00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20,403,755.23 | 87,639,738.42 | |
合同资产 | 46,083,134.11 | 34,886,876.5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12,098.14 | 4,433,238.34 | |
流动资产合计 | 664,338,975.10 | 454,738,789.7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8,464,070.01 | 205,266,047.42 | |
在建工程 | 3,486,886.95 | 1,478,400.8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0,305,508.44 | ||
无形资产 | 4,550,119.81 | 4,701,904.9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86,323.93 | 1,403,168.7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560,330.86 | 13,154,688.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566,595.55 | 7,105,514.4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4,919,835.55 | 233,109,724.83 | |
资产总计 | 919,258,810.65 | 687,848,514.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250,000.00 | 45,8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8,896,743.44 | 16,767,304.60 | |
应付账款 | 115,445,094.26 | 93,264,705.3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402,099.29 | 12,801,051.9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810,178.96 | 16,776,410.90 | |
应交税费 | 6,423,598.19 | 15,140,364.99 | |
其他应付款 | 9,979,189.18 | 7,220,028.40 | |
其中:应付利息 | 22,115.01 | 83,360.31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973,069.80 | 13,682,936.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95,603.56 | 1,662,849.01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4,675,576.68 | 223,115,651.2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294,121.68 | 7,789,093.1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546,650.87 | ||
长期应付款 | 14,030,353.6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2,353,691.76 | 44,065,294.2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04,902.57 | 2,791,475.6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699,366.88 | 68,676,216.75 | |
负债合计 | 304,374,943.56 | 291,791,867.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8,421,841.34 | 79,254,860.2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813,119.82 | 21,813,119.8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84,648,905.93 | 174,988,666.5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14,883,867.09 | 396,056,646.6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14,883,867.09 | 396,056,646.6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19,258,810.65 | 687,848,514.57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4,475,329.07 | 42,183,958.9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6,101,086.70 | 84,198,703.18 | |
应收账款 | 195,502,763.37 | 147,924,922.4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154,413.50 | 33,448,777.18 | |
预付款项 | 20,290,987.73 | 13,176,584.52 | |
其他应收款 | 12,284,933.16 | 8,600,736.57 | |
其中:应收利息 | 861,097.00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0,251,180.25 | 87,574,238.42 | |
合同资产 | 46,083,134.11 | 34,886,876.5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52,875.72 | 3,932,532.95 | |
流动资产合计 | 670,296,703.61 | 456,427,330.7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000,000.00 | 5,5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8,907,347.17 | 202,069,212.05 | |
在建工程 | 3,486,886.95 | 1,478,400.8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0,305,508.44 | ||
无形资产 | 4,222,108.79 | 4,334,900.5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86,323.93 | 1,403,168.7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543,337.43 | 13,154,688.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011,537.49 | 7,055,514.4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0,463,050.20 | 234,995,885.04 | |
资产总计 | 920,759,753.81 | 691,423,215.81 | |
流动负债: | 691,423,215.81 | ||
短期借款 | 5,250,000.00 | 45,8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8,896,743.44 | 16,767,304.60 | |
应付账款 | 114,358,824.02 | 93,951,194.1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021,108.72 | 12,782,655.7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477,739.85 | 16,342,801.56 | |
应交税费 | 6,404,017.54 | 15,134,049.60 | |
其他应付款 | 8,925,658.19 | 7,093,943.59 | |
其中:应付利息 | 22,115.01 | 83,360.31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973,069.80 | 13,682,936.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72,744.13 | 1,661,745.2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1,779,905.69 | 223,216,630.5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294,121.68 | 7,789,093.1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546,650.87 | ||
长期应付款 | 14,030,353.6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2,353,691.76 | 44,065,294.2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04,902.57 | 2,791,475.6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699,366.88 | 68,676,216.75 | |
负债合计 | 301,479,272.57 | 291,892,847.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8,421,841.34 | 79,254,860.2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813,119.82 | 21,813,119.82 | |
未分配利润 | 189,045,520.08 | 178,462,388.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19,280,481.24 | 399,530,368.5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20,759,753.81 | 691,423,215.81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27,464,014.97 | 179,237,620.91 | |
其中:营业收入 | 227,464,014.97 | 179,237,620.9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7,347,293.95 | 128,875,487.95 | |
其中:营业成本 | 152,732,853.61 | 93,632,200.6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344,779.21 | 999,940.02 | |
销售费用 | 8,835,277.08 | 8,523,080.11 | |
管理费用 | 18,562,039.99 | 13,164,687.95 | |
研发费用 | 14,528,259.01 | 10,899,378.34 | |
财务费用 | 1,344,085.05 | 1,656,200.8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77,123.17 | 1,677,344.27 | |
利息收入 | 121,910.62 | 129,738.79 | |
加:其他收益 | 1,673,484.74 | 2,104,696.2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8,391.09 | -42,635.4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8,391.09 | -56,226.12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99,107.57 | 587,001.8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9,276.71 | -46,018,798.3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210.8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150,212.57 | 7,003,608.19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81,403.48 | 3,305,595.21 | |
减:营业外支出 | 421,266.72 | 2,412,911.3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010,349.33 | 7,896,292.02 | |
减:所得税费用 | 3,150,109.99 | 567,303.9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860,239.34 | 7,328,988.1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860,239.34 | 7,328,988.1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860,239.34 | 7,328,988.1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860,239.34 | 7,328,988.1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860,239.34 | 7,328,988.1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0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06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26,643,469.34 | 179,401,968.16 | |
减:营业成本 | 152,149,827.92 | 92,906,090.71 | |
税金及附加 | 1,339,053.81 | 999,152.50 | |
销售费用 | 8,637,514.74 | 8,483,163.37 | |
管理费用 | 17,169,976.31 | 13,039,592.21 | |
研发费用 | 14,923,005.04 | 10,371,203.82 | |
财务费用 | 1,343,502.21 | 1,656,529.2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77,123.17 | 1,677,344.27 | |
利息收入 | 120,973.18 | 128,535.41 | |
加:其他收益 | 1,579,602.61 | 2,101,558.2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8,391.09 | -42,635.4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8,391.09 | -56,226.12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 -1,680,070.15 | 594,483.03 |
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9,276.71 | -46,018,798.3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346.41 | 11,210.8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090,582.56 | 8,592,054.68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80,902.97 | 3,304,675.29 | |
减:营业外支出 | 421,250.52 | 2,412,911.0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950,235.01 | 9,483,818.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3,167,103.42 | 567,303.9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783,131.59 | 8,916,514.9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783,131.59 | 8,916,514.9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9,783,131.59 | 8,916,514.9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9,970,452.20 | 263,186,970.2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12,147.64 | 2,600,507.6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75,374.86 | 14,762,241.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5,257,974.70 | 280,549,719.5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9,192,957.12 | 170,965,688.9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597,295.82 | 31,230,165.4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902,190.18 | 6,378,747.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68,805.14 | 21,440,630.5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0,361,248.26 | 230,015,232.5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896,726.44 | 50,534,487.0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7,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140,994.07 | 13,590.69 |
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640,994.07 | 363,590.6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627,638.83 | 73,811,898.2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2,49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2,117,638.83 | 73,811,898.2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476,644.76 | -73,448,307.5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9,166,981.1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 | 41,9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9,416,981.13 | 51,1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337,924.30 | 25,435,984.5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080,655.47 | 2,941,945.6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69,483.78 | 4,027,476.9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588,063.55 | 32,405,407.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828,917.58 | 18,744,592.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0,463.16 | 88,284.0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90,537.58 | -4,080,943.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515,602.53 | 12,915,166.3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825,064.95 | 8,834,222.76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8,801,112.20 | 261,175,219.7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12,147.64 | 2,600,507.6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4,063,134.95 | 15,146,918.56 |
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4,076,394.79 | 278,922,645.9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9,077,666.48 | 171,911,609.3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340,128.31 | 29,912,279.9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896,819.14 | 6,377,198.9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547,028.59 | 21,400,847.3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0,861,642.52 | 229,601,935.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214,752.27 | 49,320,710.3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7,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35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994.07 | 13,590.6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640,994.07 | 363,590.6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156,101.18 | 71,680,298.2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5,99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1,146,101.18 | 71,680,298.2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505,107.11 | -71,316,707.5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7,924,528.3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 | 41,9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8,174,528.30 | 51,1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337,924.30 | 25,435,984.5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080,655.47 | 2,941,945.6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927,030.95 | 4,027,476.9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345,610.72 | 32,405,407.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828,917.58 | 18,744,592.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0,463.16 | 88,284.0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00,974.10 | -3,163,120.3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937,388.19 | 11,515,630.3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36,414.09 | 8,352,510.01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79,254,860.21 | 21,813,119.82 | 174,988,666.59 | 396,056,646.62 | 396,056,646.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 | - | - | 79,254,860.21 | - | - | - | 21,813,119.82 | 174,988,666.59 | 396,056,646.62 | - | 396,056,646.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40,000,000.00 | 169,166,981.13 | 9,660,239.34 | 218,827,220.47 | 218,827,220.47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860,239.34 | 28,860,239.34 | 28,860,239.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00,000.00 | - | - | - | 169,166,981.13 | 209,166,981.13 | 209,166,981.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000.00 | 169,166,981.13 | 209,166,981.13 | 209,166,981.1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 |
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 | - | - | 248,421,841.34 | 21,813,119.82 | 184,648,905.93 | 614,883,867.09 | - | 614,883,867.09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79,254,860.21 | 15,291,920.65 | 119,459,583.70 | 334,006,364.56 | 334,006,364.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79,254,860.21 | 15,291,920.65 | 119,459,583.70 | 334,006,364.56 | 334,006,364.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28,988.10 | 7,328,988.10 | 7,328,988.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328,988.10 | 7,328,988.10 | 7,328,988.1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 | 120,000,000.00 | 79,254,860.21 | 15,291,920.65 | 126,788,571.80 | 341,335,352.66 | 341,335,352.66 |
额
公司负责人: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若邻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煜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79,254,860.21 | 21,813,119.82 | 178,462,388.50 | 399,530,368.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 | - | - | 79,254,860.21 | - | - | - | 21,813,119.82 | 178,462,388.50 | 399,530,368.5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00,000.00 | - | - | - | 169,166,981.13 | - | - | - | - | 10,583,131.58 | 219,750,112.7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29,783,131.58 | 29,783,131.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00,000.00 | - | - | - | 169,166,981.13 | - | - | - | - | - | 209,166,981.13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000.00 | 169,166,981.13 | 209,166,981.1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 | - | - | 248,421,841.34 | - | - | - | 21,813,119.82 | 189,045,520.08 | 619,280,481.24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79,254,860.21 | 15,291,920.65 | 119,771,596.02 | 334,318,376.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79,254,860.21 | 15,291,920.65 | 119,771,596.02 | 334,318,376.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916,514.96 | 8,916,514.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916,514.96 | 8,916,514.96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79,254,860.21 | 15,291,920.65 | 128,688,110.98 | 343,234,891.84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徐辉;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公司所处行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经营范围:新材料(包含过滤材料、脱硝催化材料及PTFE微粉等)研发、制造与销售;新材料性能检测及大气、土壤、水等环境检测;绿色循环业务资源综合利用及危废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检测及评价;I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防护口罩、熔喷布、无纺布、日化用品、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含网上);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软件开发与销售;购、售电业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表已于2021年8月12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上海元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元琛 | 100.00 | - |
2 | 安徽康菲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康菲尔 | 100.00 | - |
3 | 安徽维纳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维纳物联 | 100.00 | - |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
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详见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
30.长期资产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40 | 5.00% | 2.38%-9.50%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5 | 5.00% | 6.33%-19.0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10 | 5.00% | 9.50%-31.6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3-8 | 5.00% | 11.88%-31.67% |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质保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对于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贸易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
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对于境内销售,公司按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经验收后确认收入;对于境外销售,公司在出口报关手续完成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的识别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单独租赁的识别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和承租人时,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对于租赁资产不进行分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进行处理,除以上类别租赁资产外,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租赁期的评估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
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租赁变更,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电子设备类别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产量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762,173.29 | 42,762,173.2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4,198,703.18 | 84,198,703.18 | |
应收账款 | 147,119,122.56 | 147,119,122.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33,448,777.18 | 33,448,777.18 | |
预付款项 | 13,687,161.66 | 13,687,161.6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062,998.52 | 6,062,998.5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7,639,738.42 | 87,639,738.42 | |
合同资产 | 34,886,876.59 | 34,886,876.5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00,000.00 | 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33,238.34 | 4,433,238.34 | |
流动资产合计 | 454,738,789.74 | 454,738,789.7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5,266,047.42 | 163,422,831.68 | -41,843,215.74 |
在建工程 | 1,478,400.87 | 1,478,400.8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1,843,215.74 | 41,843,215.74 | |
无形资产 | 4,701,904.97 | 4,701,904.9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03,168.79 | 1,403,168.7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54,688.35 | 13,154,688.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105,514.43 | 7,105,514.4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3,109,724.83 | 233,109,724.83 | |
资产总计 | 687,848,514.57 | 687,848,514.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5,800,000.00 | 45,8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767,304.60 | 16,767,304.60 | |
应付账款 | 93,264,705.31 | 93,264,705.3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801,051.94 | 12,801,051.9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776,410.90 | 16,776,410.90 | |
应交税费 | 15,140,364.99 | 15,140,364.99 | |
其他应付款 | 7,220,028.40 | 7,220,028.40 | |
其中:应付利息 | 83,360.31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682,936.05 | 13,682,936.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62,849.01 | 1,662,849.01 | |
流动负债合计 | 223,115,651.20 | 223,115,651.2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7,789,093.17 | 7,789,093.1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030,353.68 | 14,030,353.68 | |
长期应付款 | 14,030,353.68 | 0.00 | -14,030,353.6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4,065,294.27 | 44,065,294.2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91,475.63 | 2,791,475.6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676,216.75 | 68,676,216.75 | |
负债合计 | 291,791,867.95 | 291,791,867.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79,254,860.21 | 79,254,860.2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813,119.82 | 21,813,119.8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74,988,666.59 | 174,988,666.5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6,056,646.62 | 396,056,646.6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6,056,646.62 | 396,056,646.6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7,848,514.57 | 687,848,514.57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183,958.95 | 42,183,958.9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4,198,703.18 | 84,198,703.18 | |
应收账款 | 147,924,922.41 | 147,924,922.41 | |
应收款项融资 | 33,448,777.18 | 33,448,777.18 | |
预付款项 | 13,176,584.52 | 13,176,584.52 | |
其他应收款 | 8,600,736.57 | 8,600,736.5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7,574,238.42 | 87,574,238.42 | |
合同资产 | 34,886,876.59 | 34,886,876.5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00,000.00 | 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932,532.95 | 3,932,532.95 | |
流动资产合计 | 456,427,330.77 | 456,427,330.7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2,069,212.05 | 160,225,996.31 | -41,843,215.74 |
在建工程 | 1,478,400.87 | 1,478,400.8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1,843,215.74 | 41,843,215.74 | |
无形资产 | 4,334,900.55 | 4,334,900.5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03,168.79 | 1,403,168.7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54,688.35 | 13,154,688.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55,514.43 | 7,055,514.4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4,995,885.04 | 234,995,885.04 | |
资产总计 | 691,423,215.81 | 691,423,215.8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5,800,000.00 | 45,8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767,304.60 | 16,767,304.60 | |
应付账款 | 93,951,194.18 | 93,951,194.1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782,655.71 | 12,782,655.7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342,801.56 | 16,342,801.56 | |
应交税费 | 15,134,049.60 | 15,134,049.60 | |
其他应付款 | 7,093,943.59 | 7,093,943.59 | |
其中:应付利息 | 83,360.31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682,936.05 | 13,682,936.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61,745.24 | 1,661,745.2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23,216,630.53 | 223,216,630.5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789,093.17 | 7,789,093.1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14,030,353.68 | 14,030,353.68 | |
长期应付款 | 14,030,353.68 | -14,030,353.6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4,065,294.27 | 44,065,294.2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91,475.63 | 2,791,475.6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676,216.75 | 68,676,216.75 | |
负债合计 | 291,892,847.28 | 291,892,847.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9,254,860.21 | 79,254,860.2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813,119.82 | 21,813,119.82 | |
未分配利润 | 178,462,388.50 | 178,462,388.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9,530,368.53 | 399,530,368.5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91,423,215.81 | 691,423,215.81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收入 | 13%、9%、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额 | 2% |
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额 | 3%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元琛 | 20.00% |
康菲尔 | 20.00% |
维纳物联 | 20.00% |
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公司2020年度再生催化剂享受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的所得税优惠。
(2)本公司的子公司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元琛、康菲尔、维纳物联报告期内符合条件。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240.28 | 1,598.90 |
银行存款 | 29,814,824.67 | 34,513,923.63 |
其他货币资金 | 175,938,914.98 | 8,246,650.76 |
合计 | 205,763,979.93 | 42,762,173.2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6,101,086.70 | 84,198,703.18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56,101,086.70 | 84,198,703.18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778,5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778,500.00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281,156.70 | 100.00 | 180,070.00 | 0.32 | 56,101,086.70 | 84,560,203.18 | 100.00 | 361,500.00 | 0.43 | 84,198,703.18 |
其中: | ||||||||||
组合1 | ||||||||||
组合2 | 56,281,156.70 | 100.00 | 180,070.00 | 0.32 | 56,101,086.70 | 84,560,203.18 | 100.00 | 361,500.00 | 0.43 | 84,198,703.18 |
合计 | 56,281,156.70 | 100.00 | 180,070.00 | 0.32 | 56,101,086.70 | 84,560,203.18 | / | 361,500.00 | / | 84,198,703.18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2 | 56,281,156.70 | 180,070.00 | 0.32 |
合计 | 56,281,156.70 | 180,070.00 | 0.32 |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银行承兑汇票 | 361,500.00 | -181,430.00 | 180,07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361,500.00 | -181,430.00 | 180,070.0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79,298,069.64 |
1至2年 | 13,596,998.00 |
2至3年 | 9,359,424.8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66,143.56 |
4至5年 | 784,930.00 |
5年以上 | 2,542,028.93 |
合计 | 206,847,594.9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24,045.25 | 0.64 | 1,324,045.25 | 100.00 | 1,324,045.25 | 0.82 | 1,324,045.25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5,523,549.69 | 99.36 | 15,636,278.69 | 7.61 | 160,737,342.55 | 99.18 | 13,618,219.99 | 8.47 | 147,119,122.56 | |
其中: | ||||||||||
组合2 | 205,523,549.69 | 99.36 | 15,636,278.69 | 7.61 | 189,887,271.00 | 160,737,342.55 | 99.18 | 13,618,219.99 | 8.47 | 147,119,122.56 |
合计 | 206,847,594.94 | / | 16,960,323.94 | / | 162,061,387.80 | 162,061,387.80 | 14,942,265.24 | 14,942,265.24 | 147,119,122.56 |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康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590,878.75 | 590,878.7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 | 320,011.00 | 320,011.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郑锅环保有限公司 | 152,104.70 | 152,104.7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长沙普多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45,602.00 | 145,602.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零星客户 | 115,448.80 | 115,448.8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324,045.25 | 1,324,045.25 | 1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2 | 205,523,549.69 | 15,636,278.69 | 7.61 |
合计 | 205,523,549.69 | 15,636,278.69 | 7.61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24,045.25 | - | - | 1,324,045.2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618,219.99 | 2,018,058.70 | 15,636,278.69 |
合计 | 14,942,265.24 | 2,018,058.70 | 16,960,323.94 |
单位名称 | 应收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减值 |
单位1 | 24,417,328.21 | 11.80 | 1,320,718.89 |
单位2 | 12,591,130.23 | 6.09 | 629,556.51 |
单位3 | 6,044,999.47 | 2.92 | 302,249.97 |
单位4 | 7,092,846.00 | 3.43 | 354,642.30 |
单位5 | 6,005,953.59 | 2.90 | 300,297.68 |
合计 | 56,152,257.50 | 27.15 | 2,907,465.3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4,154,413.50 | 33,448,777.18 |
合计 | 14,154,413.50 | 33,448,777.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343,339.54 | 46.57 | 15,297,065.84 | 99.79 |
1至2年 | 11,864,955.35 | 53.43 | 31,891.20 | 0.21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2,208,294.89 | 100.00 | 15,328,957.04 | 100.00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前五名汇总 | 第三方 | 3,292,177.50 | 15.05 |
第三方 | 2,572,500.00 | 11.76 | |
第三方 | 2,175,224.68 | 9.94 | |
第三方 | 1,491,607.33 | 6.82 | |
第三方 | 1,470,105.00 | 6.72 | |
合计 | 11,001,614.51 | 50.2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861,097.00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354,059.09 | 6,062,998.52 |
合计 | 9,215,156.09 | 6,062,998.52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861,097.00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合计 | 861,097.0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8,061,242.92 |
1至2年 | 200,802.68 |
2至3年 | 818,122.5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88,832.00 |
4至5年 | 10,000.00 |
5年以上 | 308,950.00 |
合计 | 9,687,950.19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7,142,649.69 | 6,404,102.92 |
备用金、押金 | 1,150,442.96 | 420,216.93 |
往来款 | 562,,884.89 | 217,854.62 |
其他 | 831,972.65 | 492,236.29 |
合计 | 9,687,950.19 | 7,534,410.76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074,297.62 | 397,114.62 | 1,471,412.24 | |
本期计提 | -137,521.14 | -137,521.14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936,776.48 | 397,114.62 | 1,333,891.10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471,412.24 | -137,521.14 | 1,333,891.10 | |||
合计 | 1,471,412.24 | -137,521.14 | 1,333,891.1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A | 投标保证金 | 785,000.00 | 1年以内 | 8.52 | 39,250.00 |
B | 投标保证金 | 660,000.00 | 1年以内 | 7.16 | 33,000.00 |
C | 投标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5.43 | 25,000.00 |
D | 履约保证金 | 347,159.10 | 1年以内 | 3.77 | 17,357.96 |
E | 履约保证金 | 300,000.00 | 1年以内 | 3.26 | 15,000.00 |
合计 | / | 2,592,159.10 | / | 28.14 | 129,607.96 |
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目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60,286,916.74 | 7,300,966.80 | 52,985,949.94 | 49,427,168.10 | 8,639,198.89 | 40,787,969.21 |
在产品 | 19,900,808.28 | 19,900,808.28 | 12,435,954.05 | 12,435,954.05 | ||
库存商品 | 34,278,872.89 | 1,390,660.34 | 32,888,212.55 | 29,244,513.46 | 1,645,479.05 | 27,599,034.41 |
合同履约成本 | 1,265,565.80 | 1,265,565.80 | ||||
发出商品 | 15,374,992.42 | 2,011,773.76 | 13,363,218.66 | 9,072,704.42 | 2,255,923.67 | 6,816,780.75 |
合计 | 131,107,156.13 | 10,703,400.90 | 120,403,755.23 | 100,180,340.03 | 12,540,601.61 | 87,639,738.42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8,639,198.89 | -1,338,232.09 | 7,300,966.8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645,479.05 | -254,818.71 | 1,390,660.3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2,255,923.67 | -244,149.91 | 2,011,773.76 | |||
合计 | 12,540,601.61 | -1,837,200.71 | 10,703,400.9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48,508,562.22 | 2,425,428.11 | 46,083,134.11 | 36,723,027.99 | 1,836,151.40 | 34,886,876.59 |
合计 | 48,508,562.22 | 2,425,428.11 | 46,083,134.11 | 36,723,027.99 | 1,836,151.40 | 34,886,876.59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589,276.71 | |||
合计 | 589,276.71 | / |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0.00 | 500,000.00 |
合计 | 0.00 | 500,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摊费用 | 1,152,875.72 | 540,349.39 |
待认证及抵扣进项税 | 306,212.96 | |
预交税费 | 959,222.42 | 96,109.94 |
发行费用 | 3,490,566.05 | |
合计 | 2,112,098.14 | 4,433,238.34 |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8,464,070.01 | 163,422,831.68 |
固定资产清理 | 0 | 0 |
合计 | 168,464,070.01 | 163,422,831.68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577,570.44 | 152,270,383.18 | 8,254,809.92 | 14,504,651.54 | 252,607,415.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72,477.06 | 10,424,118.95 | 1,770,029.08 | 1,426,981.79 | 15,593,606.88 |
(1)购置 | 5,166,726.20 | 1,770,029.08 | 1,426,981.79 | 8,363,737.0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72,477.06 | 5,257,392.75 | 7,229,869.8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79,550,047.50 | 162,694,502.13 | 10,024,839.00 | 15,931,633.33 | 268,201,021.9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532,963.86 | 44,596,249.92 | 3,720,137.04 | 6,477,826.78 | 62,327,177.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01,763.38 | 7,237,941.90 | 804,418.83 | 1,408,244.44 | 10,552,368.55 |
(1)计提 | 1,101,763.38 | 7,237,941.90 | 804,418.83 | 1,408,244.44 | 10,552,368.5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8,634,727.24 | 51,834,191.82 | 4,524,555.87 | 7,886,071.22 | 72,879,546.1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6,253,200.62 | 18,053.86 | 586,151.32 | 26,857,405.8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 26,253,200.62 | 18,053.86 | 586,151.32 | 26,857,405.8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915,320.26 | 84,607,109.69 | 5,482,229.27 | 7,459,410.79 | 168,464,070.01 |
2.期初账面价值 | 70,044,606.58 | 81,420,932.64 | 4,516,619.02 | 7,440,673.44 | 163,422,831.68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智慧产业园A8栋办公楼 | 17,367,199.32 | 正在办理 |
智慧产业园A13栋厂房 | 8,488,752.97 | 正在办理 |
合计 | 25,855,952.2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486,886.95 | 1,478,400.87 |
工程物资 | - | |
合计 | 3,486,886.95 | 1,478,400.8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催化剂生产线-老厂区 | - | - | - | 1,060,778.25 | 1,060,778.25 | |
金蝶软件 | - | - | - | 417,622.62 | 417,622.62 | |
127亩新土地 | 126,415.09 | 126,415.09 | ||||
综合楼AB楼 | 100,709.43 | 100,709.43 | ||||
SAP人才管理系统 | 274,849.05 | 274,849.05 | ||||
催化剂车间一干设备 | 1,769,911.60 | 1,769,911.60 |
吴山固废脱硝拖二噁英中试设备 | 707,964.62 | 707,964.62 | ||||
滤袋生产线 | 182,481.71 | 182,481.71 | ||||
其他零星工程 | 324,555.45 | 324,555.45 | ||||
合计 | 3,486,886.95 | 3,486,886.95 | 1,478,400.87 | 1,478,400.87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催化剂生产线-老厂区 | 2,000,000.00 | 1,060,778.25 | 174,247.05 | 1,235,025.30 | 0 | 61.75% | 100% | 自筹 | ||||
金蝶软件 | 1,600,000.00 | 417,622.62 | 1,185,391.55 | 1,603,014.17 | 0 | 100.19% | 100% | 自筹 | ||||
PTFE膜基片生产线 | 1,100,000.00 | 1,061,946.91 | 1,061,946.91 | 0 | 96.54% | 100% | 自筹 | |||||
PTFE2700-30M横拉机 | 2,000,000.00 | 1,884,955.75 | 1,884,955.75 | 0 | 94.25% | 100% | 自筹 | |||||
127亩土地 | 28,000,000.00 | 126,415.09 | 126,415.09 | 0.45% | 1% | 自筹 | ||||||
综合楼AB楼 | 27,500,000.00 | 100,709.43 | 100,709.43 | 0.37% | 1% | 自筹 |
SAP人才管理系统 | 630,000.00 | 274,849.05 | 274,849.05 | 43.63% | 45% | 自筹 | ||||||
催化剂车间一干设备 | 3,420,000.00 | 1769911.6 | 1769911.6 | 51.58% | 60% | 自筹 | ||||||
吴山固废脱硝脱二噁英中试设备 | 1,100,000.00 | 707964.62 | 707964.62 | 64.36% | 65% | 自筹 | ||||||
滤袋生产线 | 1,000,000.00 | 182,481.71 | 182,481.71 | 18.25% | 20% | 自筹 | ||||||
老厂区综合楼 | 2,000,000.00 | 1,972,477.06 | 1,972,477.06 | 0 | 98.62% | 100% | ||||||
合计 | 70,350,000.00 | 1,478,400.87 | 9,441,349.82 | 7,757,419.19 | 3,162,331.50 | / | / | / | / |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076,941.01 | 45,076,941.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5,293.11 | 925,293.1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6,002,234.12 | 46,002,234.1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84,703.31 | 684,703.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63,000.41 | 2,463,000.41 |
(1)计提 | 2,463,000.41 | 2,463,000.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47,703.72 | 3,147,703.7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549,021.96 | 2,549,021.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49,021.96 | 2,549,021.96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305,508.44 | 40,305,508.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843,215.74 | 41,843,215.74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198,358.92 | 1,044,004.83 | 6,242,363.7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198,358.92 | 1,044,004.83 | 6,242,363.7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09,060.65 | 431,398.13 | 1,540,458.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983.58 | 99,801.58 | 151,785.16 | ||
(1)计提 | 51,983.58 | 99,801.58 | 151,785.1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61,044.23 | 531,199.71 | 1,692,243.9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37,314.69 | 512,805.12 | 4,550,119.8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89,298.27 | 612,606.70 | 4,701,904.9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融资租赁服务费 | 1,208,994.04 | 252,222.20 | 956,771.84 | ||
待摊销培训费 | 194,174.75 | 164,622.66 | 29,552.09 | ||
合计 | 1,403,168.79 | 416,844.86 | 986,323.9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6,960,323.94 | 2,550,845.96 | 14,899,309.24 | 2,234,896.39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 2,425,428.11 | 361,921.06 | 1,836,151.40 | 275,422.71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333,891.10 | 201,976.83 | 1,465,431.95 | 219,814.79 |
可抵扣亏损 | ||||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 180,070.00 | 27,010.50 | 361,500.00 | 54,225.00 |
预付账款坏账准备 | 1,590,214.49 | 238,532.17 | 1,641,795.38 | 246,269.31 |
存货跌价准备 | 10,703,400.90 | 1,605,510.14 | 12,540,601.61 | 1,881,090.24 |
未付销售提成 | 8,143,202.93 | 1,221,480.44 | 10,887,838.44 | 1,633,175.77 |
递延收益 | 42,353,691.76 | 6,353,053.76 | 44,065,294.27 | 6,609,794.14 |
合计 | 83,690,223.23 | 12,560,330.86 | 87,697,922.29 | 13,154,688.3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
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疫情防控企业购置 设备的成本费用 | 16,699,350.47 | 2,504,902.57 | 18,609,837.51 | 2,791,475.63 |
合计 | 16,699,350.47 | 2,504,902.57 | 18,609,837.51 | 2,791,475.6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5,973,268.82 | 5,188,548.43 |
子公司减值 | 58.54 | 48,936.29 |
合计 | 5,973,327.36 | 5,237,484.72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0.00 | 104,674.66 | |
2022年 | 105,153.87 | 105,153.87 | |
2023年 | 569,054.19 | 569,054.19 | |
2024年 | 1,528,643.50 | 1,528,643.50 | |
2025年 | 2,881,022.21 | 2,881,022.21 | |
2026年 | 889,395.05 | 0.00 | |
合计 | 5,973,268.82 | 5,188,548.43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 |
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2,766,595.55 | 22,766,595.55 | 5,305,514.43 | 5,305,514.43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800,000.00 | 1,800,000.00 | 1,800,000.00 | 1,800,000.00 | ||
合计 | 24,566,595.55 | 24,566,595.55 | 7,105,514.43 | 7,105,514.4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00,000.00 | |
抵押借款 | 25,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4,900,000.00 | |
信用借款 | 5,250,000.00 | 15,000,000.00 |
合计 | 5,250,000.00 | 45,800,000.00 |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58,896,743.44 | 16,767,304.60 |
合计 | 58,896,743.44 | 16,767,304.6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及其他 | 106,986,471.76 | 76,717,840.93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8,458,622.50 | 16,546,864.38 |
合计 | 115,445,094.26 | 93,264,705.3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9,402,099.29 | 12,801,051.94 |
合计 | 19,402,099.29 | 12,801,051.9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776,410.90 | 29,784,109.29 | 34,750,341.23 | 11,810,178.9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43,423.84 | 1,843,423.84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6,776,410.90 | 31,627,533.13 | 36,593,765.07 | 11,810,178.9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507,829.91 | 26,000,064.12 | 30,877,936.66 | 11,629,957.37 |
二、职工福利费 | 1,833,524.47 | 1,833,524.47 | ||
三、社会保险费 | 832,298.32 | 832,298.3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89,977.18 | 789,977.18 | ||
工伤保险费 | 42,321.14 | 42,321.14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197,090.00 | 796,702.00 | 881,622.00 | 112,17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1,490.99 | 321,520.38 | 324,959.78 | 68,051.5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6,776,410.90 | 29,784,109.29 | 34,750,341.23 | 11,810,178.9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87,324.40 | 1,787,324.40 | ||
2、失业保险费 | 56,099.44 | 56,099.44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843,423.84 | 1,843,423.8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490,985.12 | 3,219,666.1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169,390.76 | 11,293,250.66 |
个人所得税 | 1,009,464.58 | 40,196.5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8,489.59 | 1,992.85 |
教育费附加 | 80,781.25 | 1,165.1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3,854.17 | 776.75 |
土地使用税 | 44,583.42 | 89,166.83 |
水利基金 | 42,281.11 | 54,217.20 |
印花税 | 47,554.18 | 9,392.61 |
房产税 | 108,737.05 | 240,584.64 |
其他 | 187,476.96 | 189,955.63 |
合计 | 6,423,598.19 | 15,140,364.9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2,115.01 | 83,360.31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9,957,074.17 | 7,136,668.09 |
合计 | 9,979,189.18 | 7,220,028.4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短期借款利息 | 6,611.11 | 65,969.44 |
应付长期借款利息 | 15,503.90 | 17,390.87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22,115.01 | 83,360.3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押金等 | 2,493,197.10 | 2,381,075.10 |
尚未达到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 | 1,000,000.00 | |
其他往来 | 7,463,877.07 | 3,755,592.99 |
合计 | 9,957,074.17 | 7,136,668.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008,217.17 | 2,951,169.98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0,731,766.07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964,852.63 | |
合计 | 14,973,069.80 | 13,682,936.0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预收增值税 | 2,495,603.56 | 1,662,849.01 |
合计 | 2,495,603.56 | 1,662,849.0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6,294,121.68 | 7,789,093.17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6,294,121.68 | 7,789,093.1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 | 7,745,983.84 | 14,030,353.68 |
经营租赁 | 800,667.03 | 0.00 |
合计 | 8,546,650.87 | 14,030,353.68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4,065,294.27 | 1,711,602.51 | 42,353,691.76 | 财政拨款 | |
合计 | 44,065,294.27 | 1,711,602.51 | 42,353,691.76 | /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00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16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9,254,860.21 | 169,166,981.13 | 248,421,841.34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79,254,860.21 | 169,166,981.13 | 248,421,841.3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盈余公积 | 21,813,119.82 | 0.00 | 0.00 | 21,813,119.82 |
合计 | 21,813,119.82 | 0.00 | 0.00 | 21,813,119.82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4,988,666.59 | 119,459,583.7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4,988,666.59 | 119,459,583.7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860,239.34 | 62,050,282.0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521,199.17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2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4,648,905.93 | 174,988,666.5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4,653,153.56 | 151,675,765.41 | 178,551,410.60 | 92,781,920.77 |
其他业务 | 2,810,861.41 | 1,057,088.20 | 686,210.31 | 850,279.90 |
合计 | 227,464,014.97 | 152,732,853.61 | 179,237,620.91 | 93,632,200.6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33,286.50 | 232,265.67 |
印花税 | 122,139.58 | 56,992.84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其他 | 2,840.68 | 231,163.07 |
教育费附加 | 107,644.13 | 99,495.4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1,712.70 | 66,330.2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14,712.63 | 108,847.60 |
土地使用税 | 89,166.84 | 89,166.84 |
水利基金 | 103,276.15 | 115,678.30 |
车船使用税 | ||
合计 | 1,344,779.21 | 999,940.0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884,311.71 | 3,518,669.44 |
运输费 | 425,037.62 | 1,924,343.17 |
差旅费 | 634,160.80 | 287,322.55 |
业务招待费 | 506,769.84 | 426,680.12 |
投标服务费 | 758,653.70 | 454,513.40 |
业务宣传费 | 1,542,623.47 | 846,660.04 |
其他费用 | 1,083,719.94 | 1,064,891.39 |
合计 | 8,835,277.08 | 8,523,080.1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334,679.51 | 5,966,358.43 |
差旅办公费 | 1,969,672.90 | 1,909,556.33 |
咨询服务费 | 892,365.18 | 2,248,193.35 |
折旧与摊销 | 3,292,733.97 | 1,279,106.70 |
业务招待费 | 1,544,577.74 | 761,967.37 |
其他 | 3,528,010.69 | 999,505.77 |
合计 | 18,562,039.99 | 13,164,687.9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用 | 7,482,171.55 | 5,570,382.39 |
职工薪酬 | 4,363,005.00 | 3,938,249.80 |
折旧与摊销 | 1,024,297.09 | 559,613.68 |
其他费用 | 1,658,785.37 | 831,132.47 |
合计 | 14,528,259.01 | 10,899,378.3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77,123.17 | 1,677,344.27 |
减:利息收入 | 121,910.62 | 129,738.79 |
汇兑损益 | 60,463.16 | -88,284.06 |
贴现利息支出 | 64,816.79 | |
担保支出 | 226,236.47 | |
手续费及其他 | 128,409.34 | -94,173.82 |
合计 | 1,344,085.05 | 1,656,200.8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50,460.29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511,602.51 | 1,354,236.00 |
其他 | 161,882.23 | |
合计 | 1,673,484.74 | 2,104,696.2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1,002,091.07 | 13,590.69 |
票据贴现息 | -148,299.98 | -56,226.12 |
其他 | -205,400.00 | |
合计 | 648,391.09 | -42,635.43 |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81,430.00 | 1,197,696.7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012,078.42 | -422,061.7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1,540.85 | -139,758.6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48,874.39 | |
合计 | -1,699,107.57 | 587,001.8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502,179.60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9,406,427.76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89,276.71 | |
十三、其他 | ||
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 -2,110,191.01 | |
合计 | -589,276.71 | -46,018,798.37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0.00 | 11,210.8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0.00 | |
合计 | 0.00 | 11,210.8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2,279,234.67 | 3,065,000.00 | |
其他 | 2,168.81 | 240,595.21 | |
合计 | 2,281,403.48 | 3,305,595.21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发展政策补助资金 | 1,492,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奖励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就业储备金中小企业稳岗补贴 | 60,634.67 | 与收益相关 | |
援企稳岗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 2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奖励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五个一百”新产品项目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五个一百”先进技术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2,000.00 | 889,017.97 | |
违约金、赔偿金等 | 125,030.00 | 1,316,614.17 | |
其他 | 244,236.72 | 207,279.24 | |
合计 | 421,266.72 | 2,412,911.3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842,325.56 | 361,748.8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07,784.43 | 205,555.05 |
合计 | 3,150,109.99 | 567,303.9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2,010,349.3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809,125.9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8,939.5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 | -2,282,679.0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63,499.7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1,223.74 |
所得税费用 | 3,150,109.9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110,447.17 | 13,480,577.15 |
银行存款利息 | 120,973.18 | 129,738.79 |
其他 | 1,843,954.51 | 1151925.73 |
合计 | 4,075,374.86 | 14,762,241.67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14,479,791.10 | 12,598,881.44 |
承兑、保函等保证金 | 13,099,618.50 | 4,695,801.17 |
投标、租赁等保证金 | ||
往来款 | 826,177.82 | |
发行费用 | 2,216,981.13 | |
其他 | 89,395.54 | 1,102,788.98 |
合计 | 27,668,805.14 | 21,440,630.5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收益 | 140,994.07 | 13,590.69 |
合计 | 140,994.07 | 13,590.6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担保费支出 | 469,700.00 |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4,169,483.78 | 3,557,776.95 |
融资性质往来款 | ||
合计 | 4,169,483.78 | 4,027,476.95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8,860,239.34 | 7,328,988.1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89,276.71 | 46,018,798.37 |
信用减值损失 | 1,699,107.57 | -587,001.8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552,368.55 | 8,145,153.1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463,000.41 | |
无形资产摊销 | 151,785.16 | 122,928.2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17,622.62 | 242,899.7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210.8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37,311.60 | 1,675,713.4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0,091.11 | -13,590.6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7,211.80 | -2,998,347.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99,427.37 | 3,203,902.4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601,217.52 | -87,312,736.9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839,490.17 | 33,173,298.0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7,558,647.35 | 46,241,494.48 |
其他 | -13,099,618.50 | -4,695,80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896,726.44 | 50,534,487.0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825,064.95 | 8,834,222.7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4,515,602.53 | 12,915,166.3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90,537.58 | -4,080,943.5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825,064.95 | 34,515,602.53 |
其中:库存现金 | 10,240.28 | 1,598.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814,824.67 | 34,515,602.5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825,064.95 | 34,515,602.5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0,898,137.29 | 票据、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3,000,000.00 | 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存货 | ||
应收款项融资 | 7,778,500.00 | 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40,305,508.44 | 融资租赁资产 |
合计 | 71,982,145.73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69 | 6.4601 | 30.30 |
欧元 | 44,562.09 | 7.6862 | 342,513.14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奖励 | 678,000.00 | 递延收益 | 36,000.00 |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 101,425.02 | 递延收益 | 20,285.00 |
固定资产借转补资金 | 245,999.99 | 递延收益 | 13,666.67 |
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39,999.96 | 递延收益 | 13,333.33 |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资金 | 3,917,999.99 | 递延收益 | 217,666.67 |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款 | 3,011,666.65 | 递延收益 | 130,000.00 |
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306,000.02 | 递延收益 | 17,000.00 |
市级环保专项资金 | 599,999.97 | 递延收益 | 33,333.33 |
工业借转补资金 | 155,939.99 | 递延收益 | 8,663.33 |
研发设备补助 | 52,220.92 | 递延收益 | 1,856.36 |
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 | 3,524,209.18 | 递延收益 | 152,124.14 |
合肥市屋顶产权人补贴 | 125,137.49 | 递延收益 | 3,525.00 |
工业发展政策补助 | 877,354.23 | 递延收益 | 152,254.37 |
改造设备补助 | 1,681,122.64 | 递延收益 | 161,020.32 |
三重一创(重大工程和专项) | 5,317,391.3 | 递延收益 | 328,695.65 |
合肥市防疫防护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补助 | 3,636,974.78 | 递延收益 | 680,622.05 |
财政性奖励补助-B厂房施工许可证费用奖励 | 670,016.47 | 递延收益 | 29,833.76 |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区级配套 | 343,835.66 | 递延收益 | 26,186.01 |
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防疫补短板 | 18,580,000.00 | 递延收益 | 85,536.53 |
与日常活动无关 | |||
发展政策补助资金 | 1,492,600.00 | 营业外收入 | 1,492,600.00 |
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奖励 | 5,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 |
就业储备金中小企业稳岗补贴 | 60,634.67 | 营业外收入 | 60,634.67 |
援企稳岗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 21,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1,000.00 |
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奖励 | 3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00 |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 | 2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 |
“五个一百”新产品项目奖励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五个一百”先进技术奖励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元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工业滤料等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康菲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节能环保领域第三方检测、验收服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维纳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物联网科技软件开发与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徐辉、梁燕、陈志、张文军、刘启斌、李金峰、郭宝华、汪芳泉、王素玲 | 公司董事 |
凌敏、张利利、王法庭、朱涛、程晓鹏 | 公司监事 |
郑文贤、王若邻、童翠香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 |
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青岛光控低碳新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粱燕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寿县特来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徐辉曾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合肥同创安元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安徽同创安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董事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董事 |
安徽同创锦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合肥同创诚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唯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董事 |
深圳市玛塔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董事 |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董事 |
合肥美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董事 |
南京春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董事 |
北京证鸿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董事 |
惠州高视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董事 |
成都丽维家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董事 |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张文军担任其董事 |
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总经理 |
滁州中安辰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
池州中安辰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合肥君匠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合肥巨澜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梯升科技发展(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中盐安徽红四方锂电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合肥创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持有其65%的股权且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
合肥鼎旭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安徽创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安徽众喜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合肥中科重明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安徽朗坤物联网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合肥倍豪海洋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安徽南国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宣城菁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刘启斌担任其董事 |
山东福田药业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李金峰担任其董事 |
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董事李金峰担任其董事 |
宁波融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发行人董事李金峰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常州市民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发行人董事李金峰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清大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郭宝华持有其50%的股权 |
北京百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郭宝华通过股权控制并担任其副董事长 |
安庆和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郭宝华担任其董事 |
上海穗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郭宝华担任其董事 |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郭宝华担任其独立董事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素玲担任其独立董事 |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素玲担任其独立董事 |
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素玲担任其独立董事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素玲担任其独立董事 |
安徽正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发行人监事朱涛担任其董事 |
安徽爱瑞特新能源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监事朱涛担任其董事 |
瑞必科净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 发行人监事程晓鹏担任其董事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素玲报告期内曾担任其独立董事 |
上海金由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监事程晓鹏曾担任其董事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合力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叉车 | 125,900.00 | 114,884.96 |
合计 | 125,900.00 | 114,884.96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 | 催化剂 | 3,620,780.00 | |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 | 催化剂 | 790,159.29 |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 复合滤袋 | 13,990,144.70 | 967,778.76 |
合计 | 17,610,924.7 | 1,757,938.05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徐辉 | 房屋建筑物 | 180,000.00 | 15,000.00 |
合计 | 180,000.00 | 15,000.00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徐辉、梁燕 | 8,540,000.00 | 2019-04-29 | 2024-04-28 | 否 |
徐辉、梁燕 | 6,600,000.00 | 2019-05-22 | 2024-05-21 | 否 |
徐辉、梁燕 | 5,000,000.00 | 2020-11-26 | 2021-11-25 | 否 |
徐辉、梁燕 | 250,000.00 | 2021-3-8 | 2022-3-8 | 否 |
徐辉、梁燕 | 10,000,000.00 | 2020-6-18 | 2023-6-18 | 否 |
徐辉、梁燕 | 20,000,000.00 | 2020-7-27 | 2023-7-27 | 否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10.29 | 187.57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 | 1,620.00 | 81.00 | 1,390,256.40 | 69,512.82 |
应收账款 |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 | 3,240,392.17 | 162,019.61 | ||
应收账款 |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 | 178,576.00 | 8,928.80 | 178,576.00 | 8,928.80 |
应收账款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 13,990,144.70 | 629,556.51 | ||
其他应收款 | 郑文贤 | 44,462.03 | 2,223.10 | 24,000.00 | 1,200.00 |
其他应收款 | 陈志 | 32,628.81 | 1,631.44 | 35,756.57 | 2,735.29 |
其他应收款 |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0.00 | 20,000.00 | 1,000.00 |
其他应收款 |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 | 347,159.10 | 17,357.96 | 347,159.10 | 17,357.96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苏金由新材料有限公司 | 8,613,580.94 | 7,942,016.57 |
应付账款 | 安徽合力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3,900.00 | 13,825.00 |
预收账款 | 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 | 18,309.83 | 18,309.83 |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84,236,958.39 |
1至2年 | 14,205,627.92 |
2至3年 | 9,359,424.8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66,143.56 |
4至5年 | 784,930.00 |
5年以上 | 2,542,028.93 |
合计 | 212,395,113.61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24,045.25 | 0.62 | 1,324,045.25 | 100.00 | - | 1,324,045.25 | 0.82 | 1,324,045.25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1,071,068.36 | 99.38 | 15,568,304.99 | 7.38 | 195,502,763.37 | 160,737,342.55 | 99.18 | 13,618,219.99 | 8.47 | 147,119,122.56 |
其中: | ||||||||||
组合2 | 211,071,068.36 | 99.38 | 15,568,304.99 | 7.38 | 195,502,763.37 | 160,737,342.55 | 99.18 | 13,618,219.99 | 8.47 | 147,119,122.56 |
合计 | 212,395,113.61 | / | 16,892,350.24 | / | 195,502,763.37 | 162,061,387.80 | / | 14,942,265.24 | / | 147,119,122.56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康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590,878.75 | 590,878.7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 | 320,011.00 | 320,011.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郑锅环保有限公司 | 152,104.70 | 152,104.7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长沙普多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45,602.00 | 145,602.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零星客户 | 115,448.80 | 115,448.8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324,045.25 | 1,324,045.25 | 100 | / |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2 | 211,071,068.36 | 15,568,304.99 | 7.38 |
合计 | 211,071,068.36 | 15,568,304.99 | 7.38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24,045.25 | - | 1,324,045.2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618,219.99 | 1,950,085.00 | 15,568,304.99 | |||
合计 | 14,942,265.24 | 1,950,085.00 | 16,892,350.24 |
单位名称 | 应收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减值 |
单位1 | 24,417,328.21 | 11.80 | 1,320,718.89 |
单位2 | 12,591,130.23 | 6.09 | 629,556.51 |
单位3 | 6,044,999.47 | 2.92 | 302,249.97 |
单位4 | 7,092,846.00 | 3.43 | 354,642.30 |
单位5 | 6,005,953.59 | 2.90 | 300,297.68 |
合计 | 56,152,257.50 | 27.15 | 2,907,465.36 |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861,097.00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423,836.16 | 8,600,736.57 |
合计 | 12,284,933.16 | 8,600,736.5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861,097.00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合计 | 861,097.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0,608,914.96 |
1至2年 | 336,146.68 |
2至3年 | 1,204,873.9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88,832.00 |
4至5年 | 10,000.00 |
5年以上 | 308,959.72 |
合计 | 12,757,727.26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7,142,649.69 | 6,351,002.92 |
备用金、押金 | 1,150,442.96 | 381,831.93 |
往来款 | 3,150,463.64 | 2,857,618.26 |
其他 | 1,314,170.97 | 475,715.41 |
小计 | 12,757,727.26 | 10,066,168.52 |
合计 | 25,515,454.52 | 20,132,337.04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068,317.33 | 397,114.62 | 1,465,431.95 | |
本期计提 | -131,540.85 | -131,540.85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936,776.48 | 397,114.62 | 1,333,891.10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465,431.95 | -131,540.85 | 1,333,891.10 | |||
合计 | 1,465,431.95 | -131,540.85 | 1,333,891.1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A | 子公司往来款 | 2,272,000.00 | 1年以内 | 18.49 | |
B | 投标保证金 | 785,000.00 | 1年以内 | 6.39 | 39,250 |
C | 投标保证金 | 660,000.00 | 1年以内 | 5.37 | 33,000 |
D | 投标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4.07 | 25,000 |
E | 子公司往来款 | 386,751.31 | 2-3年 | 3.15 | |
合计 | / | 4,603,751.31 | / | 37.47 | 97250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 | 9,000,000.00 | 6,500,000.00 | 1,000,000.00 | 5,500,0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 | 9,000,000.00 | 6,500,000.00 | 1,000,000.00 | 5,500,000.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元琛 | 1,000,000.00 | 3,000,000.00 | 4,000,000.00 | 1,000,000.00 | ||
康菲尔 | 4,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0 | |||
维纳物联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6,500,000.00 | 3,5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3,832,607.93 | 151,092,739.72 | 178,325,915.95 | 92,026,911.75 |
其他业务 | 2,810,861.41 | 1,057,088.20 | 1,076,052.21 | 879,178.96 |
合计 | 226,643,469.34 | 152,149,827.92 | 179,401,968.16 | 92,906,090.71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1,002,091.07 | 13,590.69 |
票据贴现息 | -148,299.98 | -56,226.12 |
其他 | -205,400.00 | |
合计 | 648,391.09 | -42,635.43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11,602.5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80,000.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02,091.0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1,165.9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669,728.9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3,795,130.61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0 | 0.21 | 0.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7 | 0.18 | 0.18 |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徐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1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