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公司2021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主体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凝聚力,实现对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业务骨干以及关键员工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公司2021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制订相应的激励对象业绩考核办法,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确保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