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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2

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公司2021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主体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凝聚力,实现对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业务骨干以及关键员工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制订相应的激励对象业绩考核办法,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确保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激励计划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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