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洪城环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洪城环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本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0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1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稿),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上市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上市公司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21年8月5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
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综上,申万宏源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按照《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将内幕信息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