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88,008,000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714,88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99,019.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6,615,860.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7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120472”验资报告,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800.80万股(含)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8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收购合众建材30%股权项目、引江济淮工程(河南段)管材生产建设项目(也称“河南商丘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烧结机头
烟气脱硝项目(也称“北海诚德镍业132+180烧结脱硝EPC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615,860.47元,低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88,000,0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履行了公司内部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 | 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资金 |
收购合众建材30%股权项目 | 8,160.00 | 8,160.00 | 8,160.00 | 0 |
河南商丘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3,721.49 | 12,500.00 | 12,000.00 | 7,163.59 |
北海诚德镍业132+180烧结脱硝EPC项目 | 6,554.05 | 6,500.00 | 6,000.00 | 3,596.35 |
补充流动资金 | 11,640.00 | 11,640.00 | 11,501.59 | 0 |
合 计 | 40,075.54 | 38,800.00 | 37,661.59 | 10,759.94 |
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情况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五、审议程序、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