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改制预案获辽控集团原则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时代万恒集团”)的改制预案已经控股股东母公司
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事项
已于2021年8月6日公告。
? 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国资委”)通过辽宁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控集团”)持有国资公司100%股权。
公司、时代万恒集团、国资公司、辽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辽宁省
国资委。
? 现本次预案,已获辽控集团原则同意并出具批复文件,即已取得有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授权机构的批准。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改制预案经国资公司审议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预案拟通过对时代万恒集团增资或国资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时代万恒集团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人进行改制。
2021年8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集团转来的国资公司《关于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预案经辽控集团审核批准的通知》,获
知经辽控集团研究,原则同意国资公司提出的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预案,并出具《关于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预案的批复》(辽控发【2021】191号)。国资公司据改制预案批复情况向时代万恒集团通知如下:
1、国资公司将根据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操作,组织审计、评估等有关工作,请时代万恒集团积极配合,尽快完成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
2、请时代万恒集团配合做好相关产权、债权等事项的确认,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3、要有效保障职工对企业改制的知情权,妥善安置职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平稳发展。现本次预案,已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授权机构的批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