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就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出具承诺的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550.00万元(含49,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王传华先生就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对谷丰源担保事项的承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丰源”)于2019年12月、2021年1月和2021年3月签订互保协议书,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为谷丰源在银行的相关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公司对谷丰源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50万元。同时,根据互保协议书中的约定,谷丰源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最低归还由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本金1,000万元,把公司对谷丰源的总担保金额控制在5,650万元以下。
本人承诺:本人对公司为谷丰源基于互保协议书提供担保产生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