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8.94亿元,借款余额为107.65亿元。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158.18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50.53亿元,占2020年末净资产的39.19%,2021年1-7月累计新增借款额已超过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公司2021年7月末较2020年末各类借款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一)银行贷款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银行贷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40.6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1.49%,主要系公司2021年新并购子公司原借款算作本年新增贷款所致。
(二)公司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8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6.2%,主要系公司发行21山路01及中期票据导致。
(三)融资租赁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融资租赁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1.93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5%,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导致。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产生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合理调度分配资金,确保按期偿付借款本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可控。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