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 1 亿元自有资金对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增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则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方案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事项概述
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扎布耶)是本公司控股 50.72%的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扎布耶)之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90%、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0%)。白银扎布耶成立近七年来,由于资本金投入不足,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西藏扎布耶提供资金及少量银行贷款支持开展业务。目前,该公司资金匮乏,债务包袱过重和生产原料供应不足,导致日常运营受到严重影响。因此,资金瓶颈的制约严重影响了产品的开发生产,投入不足使主导产品产能受限,生产技术优势无法充分发挥。
西藏扎布耶以自有资金,对白银扎布耶进行现金增资 1 亿元人民币,另一股东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增资权利。西藏扎布耶增资金额按1:1折合为实收资本。本次增资将充实白银扎布耶资本金,并从根本上改善白银扎布耶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拓宽自身融资渠道,进而增强其基础建设和工艺技术水平,扩大锂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其他各方介绍
除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他投资方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30E-02
法定代表人:朱厚佳
注册时间:2004年1月9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咨询
(不含限制项目)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三、标的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8月24日
注册地址:白银中科院高科技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戴扬
注册资本:2,000万元
(2)白银扎布耶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
1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万1元,8)0 比例90% 2 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 200 10%
合计 2,000 100%
(3)白银扎布耶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项目 2011年3月31日 2010年12月31日 项目 2011年1-3月 2010年度总资产 8,297.76 11,820.92 营业收入 126.05 4,282.57净资产 -2,462.42 -2,172.74 净利润 -371.37 -1,303.33
注:2010年数据已经审计,2011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白银扎布耶主要负责扎布耶盐湖的锂精矿的深加工业务,对西藏扎布耶锂矿业务的发展具有关键影响。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0 年度审计报告[ XYZH/2010CDA2045-10],白银扎布耶截至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11,820.92万元,总负债13,993.66万元,股东权益-2,172.74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4,282.57万元,净利润-1,303.33万元。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1〕96号评估报告,截止2010年12月31日白银扎布耶的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702.63万元。
四、增资具体方案
西藏扎布耶以自有资金,对白银扎布耶进行现金增资1亿元人民币。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增资权利。增资金额按1:1折合为实收资本,白银扎布耶增加注册资本金10,000.00万元。
上述资金现金增资完成后白银扎布耶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人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西藏扎布耶 1,800.00 90.00% 11,800.00 98.33%深圳市宝利泰投
200.00 10.00% 200.00 1.67%资有限公司
合计 2,000.00 100.00% 12,000.00 100.00%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目的:
本次增资可以从根本上改善白银扎布耶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加强公司锂矿深加工环节,可以使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更加均衡,增强抗风险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白银扎布耶公司增资是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增资行为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增资行为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
[ XYZH/2010CDA2045-10];
2、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1〕96号评估报告;
3、白银扎布耶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