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优先股全部赎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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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最后交易日:2021年8月13日
优先股赎回登记日:2021年8月13日
优先股停牌起始日:2021年8月16日优先股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8月16日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发行第二期优先股1,000万股(以下简称“晨鸣优02”、优先股代码“140004”)。根据《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有权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分期发行的,自每期首个计息日起)期满5年之日起,于每年的该期优先股股息支付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注销本次发行的该期优先股。有关晨鸣优02赎回信息如下:
一、 通过赎回优先股股票方案的程序
201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批准以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
2021年7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第二期及第三期优先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全部赎回晨鸣优02。
二、第二期优先股赎回方案
(一) 有关日期
优先股最后交易日:2021年8月13日
优先股赎回登记日:2021年8月13日
优先股停牌起始日:2021年8月16日
优先股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8月16日
(二) 赎回规模
晨鸣优02共计1,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公司本次全部赎回晨鸣优02 。
(三) 赎回价格
晨鸣优02的赎回价格为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股)加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固定股息(5.17元/股,含税),赎回价格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05.17元/股(含税)。
(四) 赎回时间
晨鸣优02固定股息发放日,即2021年8月16日。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市金杜(青岛) 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顾文江、石鑫
3、结论性意见: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赎回第二期发行的优先股满足《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赎回条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赎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四、 其他说明
(一) 公司将于2021年8月12日前将赎回款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赎回款于2021年8月16日划付至2021年8月13日登记在册的晨鸣优02 股东的资金账户。
(二) 本次赎回的优先股在优先股股东证券账户中直接记减,赎回后,晨鸣优02股数为0。
(三) 根据优先股赎回计划安排,晨鸣优02将于赎回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