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资产的
关联交易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八届第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科技)购买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土地使用权资产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义栋先生、李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化学科技成立于2018年12月,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化学科技目前租用鞍山钢铁4宗土地使用权资产,四宗地块分别为化学科技西区精制系统地块、西区煤气净化装置一地块、西区煤气净化装置二地块、办公楼地块。经过辽宁国地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4宗土地使用权总价值为人民币27,793.63万元。为了加快化学科技的发展,强化资产管理,做到房地合一,经与鞍山钢铁协商,化学科技拟以评估价值人民币27,793.63万元购买鞍山钢铁上述4宗土地使用权资产。本次交易对方鞍山钢铁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额人民币27,793.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鞍山钢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义栋注册资本:人民币260亿元主营业务:金属、非金属矿,铁原、精矿购销、加工,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火力发电,工业、民用气体,耐火土石,黑色金属,钢压延制品等。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1-12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0,399,89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9,612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净资产为人民币12,006,966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直接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位于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内的四宗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评估机构:辽宁国地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期日:2021年2月28日
土地总面积:493245.33平方米标的资产类别: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27,793.63万元账面价值:账面原值人民币29,729.93万元;已计提的折旧人民币2,455.53万元;账面净值人民币27,274.4万元。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上述土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 协议方
鞍山钢铁(甲方)、化学科技(乙方)
(二) 协议签署日期
2021年8月10日
(三)土地资产概况
乙方购置甲方四宗土地位于鞍山市铁西区主厂区内,分别为乙方的西区精制系统地块、西区煤气净化装置一地块、西区煤气净化装置二地块、办公楼地块。四宗土地面积分别为399000.82平方米、15946.04平方米、72573.03平方米、5725.44平方米,共计493245.33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已经甲乙双方确认无异议。上述地块均为作价出资的工业用地。
(四)成交价款
1.甲乙双方同意按评估方式确定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价,经评估,土地使用权转让价为人民币27,793.63万元(含税价)。
2.乙方同意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五)其他
1.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2.乙方在支付全部转让款后,甲乙双方签订的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土地租赁协议自行解除。乙方缴纳的土地租金结算至转让款缴纳之日。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化学科技购买鞍山钢铁相关土地使用权资产符合公司化工产业的发展规划,有利于规范资产管理,实现化学科技房地合一,降低土地使用成本,为化工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奠定基础。
此次关联交易协议是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协议条款内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包含本次关联交易,但不包含已经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3793.63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联董事就该事项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法定程序。
2. 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具有专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协议条款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 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推进化工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八、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八届第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