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申请受理通知书暨股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未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步披露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R-1日披露延期公告
□其他
因公司存在上述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根据《全国
公告编号:2021-041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29日起停牌。后因公司增加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事项变更自2021年8月2日生效。
二、停牌事项进展
三、后续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由于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项尚处于全国股转公司的审查中,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事项,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于2021年7月1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3号),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1年8月9日,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申请材料。2021年8月1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报送的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出具编号为ZZGP2021080035的《受理通知书》。
公告编号:2021-041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