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08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08月05日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建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管财堂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专业优势,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祥云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管财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鹏先生、毕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卢梅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梅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对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序号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主任 委员 | 组成人员 | 独立董事人员 |
1 | 战略委员会 | 刘建荣 | 管财堂、毕 伟、卢梅林、郜 学 | 郜 学 |
2 | 提名委员会 | 胡晓东 | 郜 学、孟祥云、刘建荣、管财堂 | 郜 学 胡晓东 孟祥云 |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孟祥云 | 郜 学、胡晓东、管财堂、卢梅林 | |
4 | 审计委员会 | 孟祥云 | 郜 学、胡晓东、刘建荣、胡金华 | |
5 | 关联交易委员会 | 郜 学 | 胡晓东、孟祥云、毕 伟、卢梅林 |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青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提高管理效率,推动公司“管理极简、规模极致、消耗极限”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拟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临2021-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青先生:男,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大学本科学历。王先生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历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副部长、证券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证券部部长、新钢股份证券事务代表。王先生在对上市公司证券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