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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具体情况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2、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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