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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河山:韩建河山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1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二〇二一年八月

- 2 -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 6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 7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 7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7

(五)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7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8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 8

(二)发行面值 ...... 8

(三)发行数量 ...... 8

(四)发行方式 ...... 8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 8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8

(七)发行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 8

(八)上市地点 ...... 9

(九)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 9

(十)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情况 ...... 10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1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 11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2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14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未来交易安排 ...... 14

(五)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 14

- 3 -(六)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核查 ...... 14

(七)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 15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1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15

(二)发行人律师 ...... 16

(三)审计、验资机构 ......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7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8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18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 18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 18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 18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 18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 ...... 19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0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0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 20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 20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 20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2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3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24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5

四、验资机构声明 ...... 26

- 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7

一、备查文件 ...... 27

二、查阅时间 ...... 27

三、文件查阅地点 ...... 27

- 5 -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韩建河山、(本)公司、发行人

指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正)《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合众建材 指 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人、中德证券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章程 指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最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20年及2021年1-3月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微小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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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年5月11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6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7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7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7 -

2021年7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1月1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1号)核准本次发行。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88,00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4.36元/股。截至2021年7月26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383,714,880.00元,并于2021年7月27日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378,838,880.00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年7月2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出具了“XYZH/2021BJAA120472”《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7月27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83,714,8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99,019.5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76,615,860.47元。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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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在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88,008,000股,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36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采用询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4.36元/股。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83,714,8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99,019.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6,615,860.4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8,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88,607,860.47元。

(七)发行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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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九)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1年6月1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韩建河山非公开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以下简称“邀请书发送名单”)等文件,并于2021年7月1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无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邀请对象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2021年6月11日)的邀请书发送名单64家、《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追加认购(2021年7月22日)结束前新增意向投资者18家,共计82家。包括:截至2021年7月9日发行人前20大股东中的10家股东(已剔除关联方共10家)、基金公司20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公司6家及其他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35家。

自发行方案报备中国证监会(2021年6月11日)后至追加认购截止日(2021年7月2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18家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邀请书发送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 潘旭虹3 代县金鼎盛矿业有限公司4 凡雨山5 董桂兵6 周振民7 李士杰8 贾建民9 庄晨

- 10 -

10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 王桢12 刘伯尧13 程秀毅14 陈伟15 崔杰16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十)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情况

1、投资者申购情况

2021年7月20日,在发行人律师所见证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规定时间内共收到2份有效《申购报价单》。所有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文件,并及时足额缴纳定金。经关联方比对,上述报价均有效。

首轮申购报价结束后,获配投资者认购资金尚未达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38,800.00万元、对应的申购数量未达到上限88,008,000股且认购对象数量未超过35家,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决定以首轮报价确定的发行价格4.36元/股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追加认购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及7月22日每日的9:30-15:00。追加认购期间,在发行人律师见证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接收到13家投资者提交的《追加认购申购报价单》;另外,有1位自然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购定金,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追加申购报价单及相关材料,为无效申购。提交有效追加认购报价单的13家投资者中,1家为首轮获配投资者,12家为新增投资者。经关联方核查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13家投资者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关联关系,并且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可参与本次发行配售。

本次发行申购情况如下表:

序号 申购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是否缴纳

保证金

是否有效申购(元/股) (万元)

- 11 -

一、参与首轮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1 北京魅力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4.36 30,000.00 是 是2 凡雨山 4.36 5,200.00 是 是

二、参与追加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1 凡雨山 4.36 300 是 是2 何慧清 4.36 1,170 是 是3 董桂兵 4.36 1,000 是 是4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4.36 800 是 是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6 720 是 是6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36 600 是 是7 杨忠宇 4.36 436 是 是8 崔杰 4.36 400 是 是9 李士杰 4.36 300 是 是10 王桢 4.36 300 是 是11 周振民 4.36 200 是 是12 陈伟 4.36 200 是 是13 贾建民 4.36 200 是 是

2、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的价格确定为4.36元/股,发行数量确定为88,008,000股。

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1 北京魅力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68,807,339 299,999,998.04

2 凡雨山 12,614,678 54,999,996.08

3 何慧清 2,683,48611,699,998.96

4 董桂兵 2,293,5779,999,995.72

5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1,608,9207,014,891.20

合 计88,008,000 383,714,880.00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5名,为北京魅力山河投资有限公司、凡雨山、何慧清、董桂兵、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共认购88,008,000股。

- 12 -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北京魅力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号1幢-1层09号法定代表人: 郑婷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旅游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声乐培训;摄影扩印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展厅的布置设计;销售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通讯设备、建筑材料、汽车零配件、服装、首饰;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认购数量:68,807,339股限售期限:6个月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2、凡雨山

身份证号:41072819****住所:河南省长垣县****认购数量:12,614,678股限售期限:6个月

- 13 -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3、何慧清

身份证号:42010419****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认购数量:2,683,486股限售期限:6个月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4、董桂兵

身份证号:42062119****住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认购数量:2,293,577股限售期限:6个月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5、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成都市金牛区国融金府机电城A区4幢18号法定代表人: 王政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和期货)、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其它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认购数量:1,608,920股限售期限:6个月

- 14 -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审慎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存在“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未来交易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发行人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本次发行对象北京魅力山河投资有限公司、凡雨山、何慧清、董桂兵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予以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和备案。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及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六)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 15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七)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匹配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

否匹配

1 北京魅力山河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 是

2 凡雨山 普通投资者C4 是

3 何慧清 专业投资者Ⅱ 是

4 董桂兵 普通投资者C5 是

5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是

经核查,上述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保荐代表人:陈超、毛传武

项目协办人:孙姝淼

联系电话:010-5902 6705

- 16 -

联系传真:010-5902 667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负责人:颜羽经办律师:易建胜、周书瑶联系电话:010-6641 3377联系传真:010-6641 2855

(三)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谭小青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经办会计师:师玉春、李冬青联系电话:010-6554 2288联系传真:010-6554 7190

- 17 -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7月9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股)1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133,697,200.0045.57 -2 田玉波 5,000,000.001.70 -3 黄江畔 4,455,844.001.52 -4 田兴 3,100,000.001.06 -5 田玉涛 2,306,200.000.79 -6 李德奎 2,000,000.000.68 -7 郑晏文 1,634,000.000.56 -8 隗合双 1,145,100.000.39 -9 李振舜 1,053,900.000.36 -10 李勇 1,000,000.000.34 -

合 计155,392,244.0052.9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限售数量

(股)1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133,697,20035.06-2 北京魅力山河投资有限公司68,807,33918.0468,807,3393 凡雨山 12,614,6783.3112,614,6784 田玉波 5,000,0001.31-5 黄江畔 4,455,8441.17-6 田兴 3,100,0000.81-7 何慧清 2,683,4860.702,683,4868 田玉涛 2,306,2000.60-9 董桂兵 2,293,5770.602,293,577

- 18 -

10 李德奎 2,000,0000.52-

合计236,958,32462.1386,399,08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8,800.80万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数量(万股)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8,800.80 23.0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336.00100.0029,336.00 76.92

三、股份总数

29,336.00100.0038,136.80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财务风险降低。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收购合众建材30%股权项目、建设PCCP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环保EPC项目,能够持续提高混凝土相关业务、环保业务的利润贡献率,继续推进公司混凝土相关业务、环保业务共同发展的战略布局,将进一步提高和巩固发行人的市场地位,提升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增强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有实质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 19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保持稳定;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产生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由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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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公司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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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追加认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以及本次发行方案。公司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有关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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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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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尽职调查报告;

(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文件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卓秀北街6号院智汇中心6号楼8层联系电话:010-5627 8008传 真:无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厦22层联系电话:010-5902 6705传 真:010-5902 667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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