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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亚精工: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1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亚精工”)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3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8.24元/股,共计募集资金383,04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3,488,301.8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9,551,698.12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816,509.4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3,735,188.6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1546号《验资报告》。

二、 募投项目投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备案审批情况
1核心零部件及智能精密280,000,000.00280,000,000.00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装备生产建设项目2019-420690-34-03-062766
2产品研发、检测及试验中心项目60,200,000.0060,200,000.00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9-420690-35-03-064498
3补充流动资金59,800,000.0059,800,000.00--
合计400,000,000.00400,000,000.00--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735,188.67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核心零部件及智能精密装备生产建设项目280,000,000.00280,000,000.00243,735,188.67
2产品研发、检测及试验中心项目60,200,000.0060,200,000.0050,00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59,800,000.0059,800,000.0050,000,000.00
合计400,000,000.00400,000,000.00343,735,188.67

三、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了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高效和安全的使用。

四、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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