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年8月9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4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丽平女士主持,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田利华女士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和“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的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和“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的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4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8,920股,回购价格为9.01元/股。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