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8月9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4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孙文兵先生、南洁女士、王贵升先生及陈世杰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效率,基于对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公司对厂区进行统一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和“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的实施地点扩充至子公司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整个生产基地(包含A栋厂房和B栋厂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92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01元/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260,569.20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