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丰林集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0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9日在广西南宁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筱东先生主持。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全体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讨论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进一步增强

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万元。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