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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0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创新源”)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4.9424%的股权。为满足瑞泰克业务发展需要,保障瑞泰克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2年8月09日签署的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等形式的授信业务合同,及在上述期间内经过双方同意修订或补充的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务,以及在上述期限内本合同生效前已与对方发生的债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47.12万元的对外担保,本次保证期间为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务清偿完毕则保证期间终止,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具体经办人签订此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文件。

(二)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于2021年8月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06月07日

3、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6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法定代表人:岳国东

5、注册资本:2,519万元整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制冷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系:瑞泰克为科创新源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4.9424%的股权。

8、瑞泰克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
1岳国东45418.0230%
2吴曦东45418.0230%
3许健2279.0115%
4科创新源1,38454.9424%
合计2,519100%

9、瑞泰克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已审计)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7,719,015.2382,048,548.05
负债总额77,892,854.5520,160,319.84
所有者权益59,826,160.6861,888,228.21
项目2020年度(已审计)2021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10,283,544.1034,827,549.77
利润总额5,840,001.872,458,925.62
净利润5,316,622.502,062,067.53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表中数据与往期公告数据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取整所造成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3、主债权: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2年8月09日,瑞泰克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上述期限内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3,747.12万元。

其中,担保合同项下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2,747.12万元;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公告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均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但最高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限:瑞泰克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2年8月09日止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务清偿完毕则保证期间终止。

7、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瑞泰克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担保责任时,仅对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按照其出资比例(54.9424%)承担同比例的担保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单笔合同,在此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具体经办人签订此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文件,担保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的主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瑞泰克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系统散热材料及综合解决方案的重要平台。目前,瑞泰克正

在加大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系统领域的业务开拓工作,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为瑞泰克提供担保,有助于瑞泰克获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利用公司集团化优势,缓解瑞泰克资金压力,推进瑞泰克新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系统领域业务的顺利推进也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董事会在对瑞泰克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一致认为瑞泰克未来偿债能力良好,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比例担保情况:瑞泰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4.9424%的股权,瑞泰克其他股东同意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担保公平、对等。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一致认为:瑞泰克信誉及经营预期良好,公司本次为瑞泰克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747.12万元(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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