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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0

一、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经对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的审查,董事候选人詹国彬先生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詹国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财务总监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对财务总监候选人核查,刘军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等所规定的相关任职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相关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刘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瑞泰克信誉及经营预期良好,公司本次为瑞泰克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陈莉 孔涛 钟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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