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中国化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密切战略合作关系的议案》
同意参与中国化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中国化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密切战略合作关系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