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度报告和H股半年度报告,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及印刷版中期报告,中期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com.hk)。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29%。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相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