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关于拟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 我们在审阅有关资料的同时, 就相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
根据《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关于拟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拟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 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为布局与公司
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有利于丰富公司
产品结构,建立和保持公司在动力智能测试领域的领先优势,获取新的投资
机会和利润增长点,及时把握产业发展和整合契机,符合联测科技业务发展
需求,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投
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 并将《关于拟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下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
沈 飞:_______________
楼狄明: _______________
融天明: _______________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