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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作为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现承诺如下: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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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保荐机构)》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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