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年3月31日
鉴证报告 第1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1号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信息”)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万达信息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万达信息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万达信息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万达信息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2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万达信息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万达信息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月14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9)60号《关于核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1,190,000,0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2,9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03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349验资报告。为规范前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2020年8月18日,公司与太平洋证券签署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和2019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承接协议》,太平洋证券承接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9亿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和2019年公开发行12亿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太平洋证券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使用情况报告 第2页
公司与持续督导机构以及存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有效的履行。截止2021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余额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 9550880025768800381 | 68,812,644.1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630857886 | 141,606,806.1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 310066661018800248886 | 102,131,959.5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 70090122000277896 | 186,185.11 |
合计 | 312,737,595.00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50,478,705.3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3393号《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鉴于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到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此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478,705.32元。上述事项于2019年4月2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完毕。
使用情况报告 第3页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9年5月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70090122000277896转出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从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310066661018800248886转出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9550880025768800381转出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630857886转出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2020年2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0年2月至3月,从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9550880025768800381转出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70090122000277896转出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2021年1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上海虹口支行,账号9550880025768800381,金额20,000万元,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账号70090122000277896,金额10,000万元),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9550880025768800381转出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70090122000277896转出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情况报告 第4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备注事项。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6日批准报出。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8,703.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8,083.42 | ||||||||||
2019年: | 53,263.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2020年: | 3,974.8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2021年1-3月: | 845.5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 | 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 | 60,000.00 | 60,000.00 | 18,234.53 | 60,000.00 | 60,000.00 | 18,234.53 | 41,765.47 | 30.39% | |
2 | 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 | 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 | 30,000.00 | 30,000.00 | 9,848.88 | 30,000.00 | 30,000.00 | 9,848.88 | 20,151.12 | 32.83%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120,000.00 | 120,000.00 | 58,083.42 | 120,000.00 | 120,000.00 | 58,083.42 | 61,916.58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1-3月 | ||||
1 | 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 | 不适用 | 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19%,静态投资回收期4.86年(含建设期)。 | 不适用 (注) | ||||
2 | 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 | 不适用 | 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7.09%,投资回收期4.65年(含建设期)。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及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