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于2021年8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