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814.SZ 债券简称:18徐工Y1债券代码:149211.SZ 债券简称:20徐工01
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七)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2021年8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招商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简称
存续规模
起息日 到期日 票面利率
债券偿还情况
其他18徐工Y1
20亿元2018年12月10日
2021年12月10日
4.80%
按时付息无20徐工01
20亿元2020年8月25日
2023年8月25日
3.72%
按时付息无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上述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重大事项
2021年7月31日,发行人收到股东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泰元投资”)、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泰熙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2021年8月2日,发行人披露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简称“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股东泰元投资、泰熙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杭州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7,983,636股,持股比例为5.85%。泰元投资、泰熙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457,983,63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8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泰元投资、泰熙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杭州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7,983,636股,持股比例为5.85%。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来源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泰元投资 327,131,169
2018 年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
4.18%
泰熙投资 130,852,467
1.67%
合计 457,983,636
- 5.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泰元投资、泰熙投资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2018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泰元投资 不超过 327,131,169 股
不超过 4.18%
泰熙投资 不超过 130,852,467 股
不超过 1.67%
合计 不超过 457,983,636 股
不超过 5.8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公司本次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其中,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
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说明
承诺对象承诺内容
泰元投资、泰熙投资
1、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合法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
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委托持股
存、
信托持股、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及任何其他可能使本企业出资份额存在争议或潜
、在
争议的情形;
2、不存在接受徐工机械及其控股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州
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直接或间接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3、本次认购徐工机械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承诺向徐工机械提供的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股东泰元投资、泰熙投资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方将根据自身资金需要情况的变化、发行人股价情况、市场情况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
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没有影响。
招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