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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6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合纵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智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3号)核准,公司配套募集资金总额467,649,1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9,479,245.29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8,169,854.71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8,705,96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29,463,890.71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7305号)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东方投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标的公司湖南雅城、广发银行长沙分行、东方投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上述配套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标的公司湖南雅城20,000吨磷酸铁在建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交易税费。

截至2021年8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账号余额(万元)
1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1109083520101022,833.53
2广发银行长沙分行955088005532540032961.34
合计2,894.87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8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等)
1支付购买资产现金对价21,366.8121,366.81-
2支付发行费用2,133.192,065.0168.18
3湖南雅城年产20,000吨电池用磷酸铁项目23,264.9120,870.072,826.69
合计46,764.9144,309.892,894.87

注:节余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湖南雅城年产20,000吨电池用磷酸铁项目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2、湖南雅城年产20,000吨电池用磷酸铁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以及公司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该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降低,形成了资金节余;3、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4、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

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余款和质保金将从公司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

四、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性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罗红雨 刘铮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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