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2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用于投资标的公司湖南雅城20,000吨磷酸铁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智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3号)的核准,公司配套募集资金总额46,764.91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947.9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816.99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870.6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2,946.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7305号)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764.91万元,其中21,366.81万元用于本次重组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的现金对价,23,264.91万元用于标的公司湖南雅城20,000吨磷酸铁在建项投资,2,133.19万元用于本次交易支付交易税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标的公司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城”)、广发银行长沙分行、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截至2021年8月6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万元)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地支行 | 110908352010102 | 2,833.53 |
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9550880055325400329 | 61.34 |
合计 | 2,894.87 |
注:截至2021年8月6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894.87万元,募集资金可使用余额为2,894.87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8月6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万元) | 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等) |
1 | 支付购买资产现金对价 | 21,366.81 | 21,366.81 | - |
2 | 支付发行费用 | 2,133.19 | 2,065.01 | 68.18 |
3 | 湖南雅城年产20,000吨电池用磷酸铁项目 | 23,264.91 | 20,870.07 | 2,826.69 |
合计 | 46,764.91 | 44,309.89 | 2,894.87 |
注:节余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湖南雅城年产20,000吨电池用磷酸铁项目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2、湖南雅城年产20,000吨电池用磷酸铁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以及公司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该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降低,形成了资金节余;3、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4、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余款和质保金将从公司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
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性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