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映翰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7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1-038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8月6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8.0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5242.8786万股的1.14%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6日,以23.5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0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48.06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8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要求,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6日,同意以23.56元/股的价格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48.06万股限制性股票。

3、监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8月6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6日,并同意以23.5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0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48.06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 首次授予日:2021年8月6日

2. 首次授予数量:48.06万股

3. 首次授予人数:110人

4. 首次授予价格:23.56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钟成中国董事、董事会秘书0.601.01%0.01%
2李居昌中国核心技术人员0.500.84%0.0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108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108人)46.9678.66%0.90%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共110人)48.0680.50%0.92%
三、预留部分11.6419.50%0.22%
合计59.70100.00%1.14%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1年8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3.56元/股,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48.0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包含预留部分)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1年 (万元)2022年 (万元)2023年 (万元)2024年 (万元)
48.062,070.02500.77946.40459.88162.98

所影响。但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人数等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三)《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映翰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