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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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5: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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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6

公告编号:2021-059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黄华侨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路冰、唐魁、胡昌生、王承志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长》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董事会提名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华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编号:2021-063)。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聘任黄华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黄建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汪岚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永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汪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编号:2021-06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魁、胡昌生、王承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聘任黄华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黄建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汪岚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永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汪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编号:2021-063)。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拟选举如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由黄华侨、唐魁、王承志组成,召集人为黄华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唐魁、胡昌生、蔡秀莹组成,召集人为唐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胡昌生、路冰、唐魁组成,召集人为胡昌生;董事会提名委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会:由王承志、黄华侨、胡昌生组成,召集人为王承志。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魁、胡昌生、王承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1)。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21-059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魁、胡昌生、王承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拟定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

2021-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拟定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

2021-064)。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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